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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长:王康寿 | |
| 单位名称:清水县公安局 |
| 单位地址:清水县永清镇 |
| 邮政编码:741400 |
| 联系电话:0938-7151525 |
| 传真: |
| 电子信箱:qsgajz@163.com |
| 清水县公安局局长王康寿同志工作简介:1984年7月毕业于甘肃省人民警察学院;同年7月至1996年1月在北道公安分局工作;1996年1月至1998年4月任北道公安分局桥南派出所指导员;1998年4月至2001年5月任北道公安分局缉毒大队大队长;2001年5月至2010年5月任武山县公安局政委;2010年5月至今任清水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公安局长。 | |
机构职能
县公安局内设14个股、所、队、室,17个基层派出所。
(一)纪检监察室(副科)
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实施执法执纪检查;指导、监督警务督察大队工作;加强和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的落实;搞好局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离任或调动审计等工作。
(二)政办室(副科)
抓好全局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承办全局民警的评授警衔、工资晋升、抚恤、立功、评优等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局公安民警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培训、宣传文化、自学考试及警体工作;负责承办党委决定事项,协县党委管理、考核干部、任免、调配文件拟写等工作;负责局党委及局机关党、团组织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妇联、工会、群众团体和计划生育工作。
(三)办公室(加挂通讯股、信访股两个牌子)
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和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承担起草、审核重要文件和报告,统计汇总全局各项报表等事务,做好上报下达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事项以及局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和督办有关工作;承办“110”报警服务台和通讯业务的全部工作,做好保密工作和请示汇报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及时转办信访案件;管理公安机关档案、史志工作,指导、监督各股、所、队、室及基层派出所档案;做好一切后勤保障工作,车辆管理,装备、被装配备、经费管理等工作。
(四)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五)经侦、缉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缉毒缉私大队组成,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下设办公室,经侦中队、缉毒中队,加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掌握全县经济犯罪情报信息、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制定、预防、打击经济犯罪的对策;组织全县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交办的经济案件和有关事宜;负责全县禁毒工作,组织、协调侦破毒品案件及市局交办的毒品案件;做好对强制戒毒人员和吸毒人员的管理教育;负责、监督禁毒宣传教育和禁贩、禁吸、禁种、禁制工作,继续做好巩固“无毒县”工作;承办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治安大队(治安大队、户政股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下设办公室、巡警中队、治安管理中队)
指导、监督全县基层派出所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和集会、游行、示威工作;指导、考核各基层派出所的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和组织参与处置群体性、突发性、暴力性治安案件;负责管理全县矿区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工作;负责全县户口管理、身份证的申报换证、发放管理、边防通行证审核办理工作;负责全县流动人员、暂住人口、重点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重点人口、治安耳目管理、审批、考核工作;负责大型群众性娱乐活动期间城区和集镇主要路面的治安巡逻,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全县人员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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