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01031-105117-587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5-11-27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统计站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3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政办发〔2015〕13号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乡镇统计站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省、市通知要求,从3月份开始,省、市统计局将对乡镇统计站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检查乡镇统计站相关人员及设备配备情况,农业各类报表情况,乡镇一套表信息采集和上报情况。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春节过后将召开全县统计工作会议,对乡镇统计站建设及2015年统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在会上,要对乡镇统计站运行情况尤其是乡镇统计站人员及设备配备情况进行通报,会议结束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还要对各乡镇、各行政村2012年以来的各类报表进行现场检查。请各乡镇认真对照统计站建设“七有”标准(有机构、有人员、有房子、有微机、有柜子、有制度、有网络)进行自查,同时对相关的报表资料进行补充完善。
一、硬件方面
1、要有健全的乡镇统计机构,有分管统计工作的乡镇领导和从事具体统计业务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各行政村有统计室和兼职统计员。
2、要有独立的统计站办公室,有牌子,有章子。
3、要有专门的统计资料专柜,存放归档整理的历史年份统计资料。
4、要有统计专用电脑等设备,对统计局下发的电脑做到专机专用。
5、要有完成统计直报工作的互联网络,与统计专用电脑连接,能正常使用。
二、软件方面
1、要有完善的统计站运行管理制度。(包括《统计站工作职责》、《统计站站长工作职责》、《统计站工作制度》、《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乡镇统计员岗位职责》、《乡镇统计工作人员工作守则》、《乡镇统计基础工作制度》、《乡镇统计执法检查制度》、《行政村统计工作制度》、《行政村统计员工作职责》、《计算机管理使用制度》、《乡镇统计网上直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乡镇统计工作流程图》、《乡镇统计站数据生产流程》15项制度)。相关制度由县统计局准备,在春节后统一印制下发。
2、各乡镇、各行政村都要有完备的统计资料,统计资料填写规范、准确无误、保存完整、归档整齐。统计资料包括农业定期报表、季度报表、年报、乡镇卡等常规报表的台账和普查调查相关资料等。从目前的情况看,各行政村资料缺失较为严重,请各乡镇督促尽快补充完善。
请各乡镇务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查漏补缺,全面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规范乡镇统计站建设。同时请各乡镇认真整理归档好2012年、2013年、2014年三年的乡镇统计资料,包括定期报表、季度报表乡镇汇总上报数据及村级原始数据资料和乡镇农业年报及村级一套表,相关软硬件资料补充完善后,要及时通报县统计局,以便县统计局审核。各乡镇及各行政村的软件资料审核并补充完善后,在春节后全县统计工作会议时统一进行检查。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9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