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四强”行动,做细做实“五量”文章,加快构建“六大特色产业板块”,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全县地区生产总值46.0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7.29亿元,比上年增长6.4%;第二产业增加值2.96亿元,增长13.2%;第三产业增加值25.79亿元,增长6.1%。
一、农业生产发展稳定
全县粮食总产量18.96万吨,比上年增加3673吨,增长1.98%。其中,夏粮产量6.3万吨,增长7%;秋粮产量12.7万吨,下降1.47%。分品种看,小麦产量6.0万吨,增长2.85%;玉米产量8.1万吨,下降2.84%;马铃薯产量3.9万吨,增长10.4%。油料产量1.76万吨,下降4.04%。蔬菜产量14.8万吨,增长21.27%。园林水果产量17.89万吨,增长9.61%。全年畜禽出栏64.9万头(只),比上年增长7.6%。其中,猪出栏13.4万头,增长5.8%;牛出栏2.8万头,增长3.2%;羊出栏3.5万只,增长11.2%;家禽出栏45.3万只,增长8.2%。
二、工业经济运行平稳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7.5%,较1-11月环比下降了7.2个百分点。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长60.3%,制造业增长23.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下降29.1%。
三、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增长
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7.2%,较去年同期下降0.8个百分点。其中: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39.9%,同比增长58.57%。分项目看,项目投资增长14%,房地产投资增长27.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60.2%;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01.7%,其中工业投资增长201.7%;第三产业投资下降1.6%。
四、消费市场稳定向好
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11亿元,同比增长9.5%,增幅较三季度提高2.2个百分点。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总额9.49亿元,增长10.8%,乡村消费品零售总额1.62亿元,增长2.4%。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7亿元,增长14.3%,餐饮收入4.1亿元,增长2.2%。基本生活类商品销售稳定增长,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服装鞋帽类、日用品类、烟酒类分别增长24%,25.1%,59%,中西药品类增长15.8%,以上5类商品累计实现零售额2.7亿元,占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56%,拉动全县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11.9个百分点。网上零售额0.44亿元,同比下降3.8%。
五、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亿元,下降3.9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45亿元,增长6.34%。
六、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加
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441元,比上年增长5.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89元,比上年增长7.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3.19:1,比上年同期缩小0.05。
总的来看,2023年全县经济稳中有进,保持了平稳发展态势。但也要看到,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依然较大。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清水新篇章。
附注:
(1)按照我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年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经最终核实,2022年,清水县地区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42.0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27亿元,增长5.5%;第二产业增加值2.6亿元,增长5.4%;第三产业增加值24.2亿元,增长4%。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