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agaiju/2023-00047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


省教育厅:
    你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理顺和调整教育考试收费相关工作的函》(甘教财函〔2023〕17号)收悉。为平稳实现以普通高考为核心的我省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各项任务顺利落地,根据成本调查结论,决定对普通高考等教育考试收费标准进行理顺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高考(含成人高考)考试
    1.普通高考(含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报名考试费:每生每科40元。
    2.普通高考外语听力考试费:每生每次20元,实施“一年两考”单独组考时收取。
    3.普通高校(含成人高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艺术类专业课报名考试费:每生每次280元。
    4.普通高校(含成人高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体育类专业课报名考试费:每生每次240元。
    5.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考试费:每生每科20元。
    6.成人高考报名考试费:每生每次125元。
    7.职业高等院校分类考试单独组考报名考试费:每生每科40元。
    8.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报名费:每生每次20元。
    9.普通高校(含成人高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费:每生80元。
    (二)专科起点本科入学考试
    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报名考试费:每生每科50元,免试生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按照1科收取。
    (三)研究生招生考试
    1.初试报名考试费:每生每次200元。
    2.复试费:每生每次100元。
    二、有关要求
    (一)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并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收费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应当用于教育考试工作相关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二)统一招生考试体检费为医疗服务代收费,具体体检项目按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项目收费应当严格按照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标准进行计费。
    (三)普通高考文化课考试统一购置文具费用包含在普通高考(含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报名考试费中,不得另行收费。
    (四)对普通高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相关规定适当减免报名考试费。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6〕389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参加普通高考考学使用统一文具代收费问题的复函》((2011)甘发改收费函字第7号)同时废止。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