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agaiju/2021-00012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全县重点项目复工开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督查专报
发布日期:2020-03-1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315—16日,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5个督查组对全县1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续建新建重点项目的复工开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各复工企业(项目)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逐步复工复产,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基本做到了四个到位”“六个必须

(一)企业(项目)复工人员到岗及复工复产情况。一是人员到岗并复工复产的规上企业9家、重点建设项目14个,分别为:药鑫药业、大元泵业、后川河采石场、中恒实业、天祥商砼、三义商砼、轩辕纸业、豫龙石材、鑫昌热力,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工程、红堡蔡湾片区棚改项目、县一中崩塌治理(二期)、2019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新乔幼儿园建设项目、山门敬老院建设项目、春畅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通源福邸1号楼、天成昌瑞家园、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城区牛头河汤峪河水源地保护项目(石咀段)、三义商砼机制砂厂建设项目、美食街、新城中学建设项目。二是因到岗人员不足或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还未复工复产的规上企业2家、重点建设项目3个,分别为:华盛农业、天河酒业,天农家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天水农业学校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白驼镇风电场项目。三是因气候等原因还未复工复产的重点建设项目4个,分别为:城区牛头河汤峪河水源地保护项目(王窑段)、钟秀家苑住宅楼项目、远门中学建设项目、锦园经济适用住房三期。金集镇槐树湾采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已经停产。

(二)国家和省市支持中小微企业抗击疫情复工复产政策落实情况。县直各相关部门认真按照县委办《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县情实际,出台了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补贴企业研发成本、办理延期纳税、缓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多种优惠政策,持续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和健康发展。

(三)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分级分区人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天祥商砼、药鑫药业、清水县春畅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新乔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认真落实复工复产报备、健康体检以及佩戴防护口罩、场地消杀等各项疫情防范措施;后川河采石场、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工程项目、白驼镇风电场项目部建立了健康状况监测台账,安排专人每天对进出职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观察,一旦发现有干咳、发热等职工,及时进行分离并第一时间到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豫龙石材、天祥商砼、天成瑞昌家园提前筹备口罩、手套、洗手液、消毒液、酒精等防疫物资,复工复产后定期为员工发放防护物品,切实保障上岗职工人身安全;美食街严格落实摊位经营者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手套,并设置餐厨垃圾集中投放点,坚持每天对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分类处理;轩辕纸业采取小班制模式,工作人员分两班倒,有效减少了人员聚集;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工程、大元泵业、三义商砼机制砂厂建设项目坚持每天对施工场地、职工宿舍进行两次消毒,并安排员工分散就餐,有效降低了疫情传播风险。

二、存在问题

    一是重点项目开工复工情况。从督查情况来看,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整体进度缓慢,施工力量不足。全县42个续建项目复工23个,复工率54.7%,115个新建项目开工31个,开工率27%。主要原因是:项目责任单位重视程度还不够,在工作推进上投入的精力还不足、采取的措施还不多、推进的力度还不大。部分单位项目可研编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进展缓慢,直接影响项目开工。督查中发现,棚改项目8个,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重视程度不够,其中3续建项目普遍存在施工人员返岗到位迟、施工现场进度较慢,5个新建项目因房屋拆迁征收、用地手续办理等因素进展缓慢;工信局负责的三义商砼机制砂厂、万康建材机制砂进度缓慢,兆达农业2000吨核桃巧克力生产项目施工人员少、复工迟缓;交通局负责的永清镇李家沟矿区道路进度缓慢、行道树规划及栽植还未开展;民政局负责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山门和永清敬老院项目施工现场人员偏少、进度缓慢;自然资源局负责的一中崩塌治理工程复工迟缓、天保工程及森林植被恢复、矿山恢复治理工程2个项目还未复工;住建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站,卫健局负责的妇幼保健站业务楼附属工程,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的南苑豪庭住宅小区、久鼎清源小镇,天水农校负责的学生公寓楼室外附属等5个项目,公安局负责的8个新改扩建派出所,水投公司负责的自来水管网扩建工程等19个续建项目还未复工。

    二是部分复工企业(项目)未制定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如红堡镇蔡湾片区棚改项目、县一中崩塌治理(二期)、城区牛头河汤峪河水源地保护项目、中恒实业没有制定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豫龙石料制定的疫情防控方案还需进一步细化完善;

    三是个别复工企业(项目)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不到位。鑫昌热力、红堡镇蔡湾片区棚改项目、县一中崩塌治理(二期)、城区牛头河汤峪河水源地保护项目施工队未安排专门防疫人员,对施工人员管理不够严格,工作期间未佩戴口罩。

    四是个别复工企业(项目)对疫情防控宣传重视不够。豫龙石料、鑫昌热力、锦园经济适用住房三期没有悬挂宣传条幅或其他宣传版面,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有待加强。

    五是个别复工企业(项目)生产和防疫物资短缺。三义商砼生产所需石子、砂石供给不足,目前使用的是去年的存货;鑫昌热力、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储备防疫物资较少,不能满足日常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是各项目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复工开工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推动续建新建项目赶时间、赶进度,把延误的工期赶上来,把开工的时间提前来,确保项目按既定计划建成投用,全力推动固定资产投资和经济运行平稳增长。

    二是县直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加强对复工企业(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督导,全面落实落地国家和省市支持中小微企业抗击疫情复工复产各项政策,促进企业尽快恢复产能。指导复工企业(项目)严格按照规范落实消毒消杀、健康档案、体温监测、个人防护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不定期对复工企业(项目)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不断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力确保规上企业和关系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全面复工复产。

    三是各乡镇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合理安排人员对复工企业(项目)进行不定期进行督查指导,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高服务便利度,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因疫情冲击带来的用工短缺、资金紧张、原材料缺乏、供应链不畅等实际困难问题,切实加强对贫困户、监测户和因疫情致贫返贫农户的帮扶力度,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农民工外出就业等工作,统筹做好辖区内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四是各督查组要进一步加强对复工企业(项目)的督查检查,采取提前通知与“四不两直”相结合的方式,对复工企业(项目)进行常态化督查指导,要深入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指导企业严格按照我县《关于做好当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清联防联控组发〔2020〕1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的通知》(清联防联控办发〔2020〕67号)相关要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