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agaiju/2021-00015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发改〔2020〕66号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水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分院建设项目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12-0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人民医院

单位关于上报<清水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分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清医发202036号)及陕西万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清水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分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收悉。根据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20〕21号)和《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94号)以及天水市《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天政办发〔2018〕25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委托甘肃骄阳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估审查,在参考评审报告的基础上,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法人

项目名称:清水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分院建设项目

项目法人:清水县人民医院

二、建设地址及建设年限

建设地址:清水县周家山杨家湾,雍陈新农村以西,牛头河以北。

建设年限:20212022年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新建框架结构地上四层大楼一栋,总建筑面积6441.55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5161平方米(病房楼4000平方米,行政办公楼905平方米,太平间256平方米),地下面积1280.55平方米(地下人防面积280.22平方米,地下设备间1000平方米);2.新建双向两车道桥梁1座;3.配套建设绿化、道路停车场、广场及活动场地、室外管网、挡土墙、河堤加固、便民桥加固、场外道路拓宽等附属工程;4.购置64排CT机一台、彩超设备1台、DR数字化X线摄影检查设备一台及电梯4部。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5850.1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267.31万元,其他费用251.66万元,基本预备费331.1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和县财政自筹解决。

    五、项目节能

    原则同意本项目可研报告中节能方案,项目建设单位应进一步落实各项节能措施,不断提高项目的能效水平。

    六、项目招投标

    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该项目建安工程及设备购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项目有效期

   项目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的,该批复文件失效。

   接文后,请你单位抓紧组织开展初步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