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发改〔2021〕281号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清水县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红堡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的批复
清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单位《关于清水县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红堡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报告》(清工信发〔2021〕34号)已收悉。根据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20〕21号)、《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94号)以及天水市《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天政办发〔2018〕25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委托机构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估审查,在参考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目前,清水县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一期已投入使用、建设用地日趋紧张,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二期已迫在眉睫。2020年,清水县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红堡片区)的开发建设,规划总面积约432.85公顷。根据规划,清水县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红堡片区分三期进行建设,其中,牛头河以南、规划纬四路以北区域目前为耕地,无地面建筑,征地拆迁难度较小,便于快速实施,且与清水县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一期相连接,在控规中确定为一期建设。目前园区内基础设施还不完善,路网骨架仍未形成体系,严重制约着园区的实施和建设,在此背景下,园区基础设施尤其是道路的建设被提上议程,本项目的建设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对改善投资环境,推动招商引资,引导产业群集聚,加快经济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从而助推工业园区发展、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二、项目名称及项目法人
项目名称:清水县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红堡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法人:清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建设地址及建设年限
建设地址:清水县红堡镇西城区供热站以西、红堡养殖示范园以东、牛头河以南、西华路以北区域。
建设年限:2021年-2022年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上邽大道1.59km,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防护工程、照明工程、给水管网工程、排水管网工程、通信工程、供热工程)、经四路0.277km,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给水管网工程、排水管网工程、通信工程、供热工程)、经八路0.275km,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给水管网工程、排水管网工程、通信工程、供热工程),路幅宽度均为30m;新建纬四路0.574km、经七路0.254km、园三路0.362km、园四路0.276km、经九路0.259km,路幅宽度均为15m,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给水管网工程、排水管网工程、通信工程、供热工程)。新建标准化双层钢结构厂房4 座17317.12㎡(包含建筑与装饰工程、生活给排水系统、消防水系统、暖通工程、变配电、动力及照明、综合布线、火灾自动报警、监控及安防、货梯);室外附属工程(含道路及硬化、围墙、绿化、大门(含电动伸缩门)、门卫、水泵房、消防水池、钢筋混凝土化粪池、室外照明及监控、室外水暖电管网建设)。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8159.98万元,其中:工程费13444.33万元,其他费用3064.74万元,预备费1650.9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项目资金14527.98万元,申请县财政资金3632万元。
六、项目节能
原则同意本项目可研报告中节能方案,项目建设单位应进一步落实各项节能措施,不断提高项目的能效水平。
七、项目招投标
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该项目工程建设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项目有效期
项目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有效。
接文后,请你单位抓紧组织开展初步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效益。
特此批复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0日
抄送: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