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政人〔2021〕5号
清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真祥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及省市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张真祥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冯军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国平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郭志斌任县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孙建斌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王宗胜任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王三虎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金海杰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汪和平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米伟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何峰任县招商引资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
王爱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王俊卿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吴越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陈景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王满仓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温莉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何宝平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汪中和县招商引资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高爱民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职务;
麻占成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宋建奇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清水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