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政人〔2021〕6号
清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马富芳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及省市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马富芳任县政府研究室主任,免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婷婷任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程刚任县政府项目前期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马志强任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晓辉任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温建成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范光亚任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王好学任县园林与市政设施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永久任县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红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万春熙任县文化馆馆长;
毛晓宇任县博物馆馆长,免去县文化馆馆长职务;
王丽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免去县世界银行贷款畜牧综合发展项目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应忠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支志刚任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钱继东任县世界银行贷款畜牧综合发展项目办公室主任,免去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斌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红艳任县融媒体中心主任,免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成艳萍任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马海峰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左小刚任县城乡更新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世明任县城乡更新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永清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张燕任县招商引资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振忠任永清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耀荣任永清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周鸿任白沙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蔡志敏任白沙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曹亚斌任红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傅盛文任红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武小红任红堡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永红任白驼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彦明任白驼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建军任松树镇监察室主任,免去白驼镇财政管理所所长职务;
安红芳任松树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艳芳任王河镇监察室主任,免去王河镇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金超任王河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王明明任王河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崔鹏任王河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尚斌任远门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高春桥任土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成江平任郭川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刘鹏飞任郭川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军任金集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应科任贾川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洁文任丰望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亮亮任丰望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丽萍任草川铺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王雅斌任草川铺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尚夏任陇东镇监察室主任,免去草川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陈国杰任陇东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晓龙任陇东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奋凯任黄门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崔泽邦任黄门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程虎峰任新城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成增刚任新城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小明任秦亭镇监察室主任,免去黄门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职务;
杨旭刚任秦亭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娟文任秦亭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亮亮任山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豆江任山门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高永中县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汪国珍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伟伟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陈新栋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张金霞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俞吉平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主任职务;
张淑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南海燕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尚晔萍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黄浩文县政府项目前期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华县融媒体中心主任职务;
王伟才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毛文杰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黄盾县融资担保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建荣县抗旱防汛服务队队长职务;
陈音州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家兴县博物馆副馆长职务;
蔡虎强秦亭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职务;
马文娟贾川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清水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