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人〔2022〕4号
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谢小慧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及省市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谢小慧任红堡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柳志芳任金集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田海鹏任贾川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贾川乡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李婷婷任丰望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俊杰任草川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王娟娟任新城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杨文彦任县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免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职务;
安晓东任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智秀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陈小明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亚辉任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斌任县公证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云春任县融资担保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艳芳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凯任县劳动监察中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蔡少荣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蔡魁任县城市建设投资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成金平任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俊平任县抗旱防汛服务队队长,免去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魏海增任县商务局副局长;
罗振乾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文物局局长;
汪民杰任县温泉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亚峰任县体育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万义任县中医医院院长;
王晓念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艳霞任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张振家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知识产权局局长,免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分局局长职务;
段旭任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华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免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陈金良任县赵充国陵园景区管理局局长;
王智国任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国强任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周秀霞任县招商引资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永涵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白俊辉县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苏小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杨四海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马晓红县公证处主任职务;
谢增礼县融资担保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永宏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忠录县温泉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蔡贵生县中医院院长职务;
王明明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崔恒星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主任职务;
赵奋强县体育中心主任职务;
刘晓强县体育中心副主任职务;
申克勇中德财政合作甘肃天水生态造林项目清水执行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清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