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人〔2024〕5号
清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杨文彦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省市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杨文彦同志任县政府研究室主任,免去县大数据中心副主任职务;
郭媛媛同志任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柳大伟同志任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玉田同志任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建泉同志任县公共就业服务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富芳同志任县市场建设中心主任,免去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马建平同志任县园林与市政设施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温国材同志任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谢乾同志任县水利工程安全质量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青山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启斌同志任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磊同志任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王亚峰同志任县旅游开发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金良同志任县赵充国陵园景区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县赵充国陵园景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殷傲同志任县赵充国陵园景区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县赵充国陵园景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建民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王志学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单平平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马宁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郭强同志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华同志任县盛农农业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免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杜奇航同志任永清镇司法所所长,免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靳旭同志任白沙镇司法所所长,免去县盛农农业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苏敏学同志任白沙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白俊辉同志任红堡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辉同志任红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芳芳同志任白驼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吴立群同志任白驼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董文正同志任金集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益同志任金集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所长、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孙浩永同志任贾川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荣轩同志任秦亭镇综合执法队队长,免去白沙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职务;
王若林同志任秦亭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瀚文同志任山门镇综合执法队队长,免去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办公室主任职务;
马驰宇同志任山门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所长、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赵建锋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雷瑞祥同志县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李婷婷同志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马慧诚同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杨亚辉同志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职务;
郭继平同志县市场建设中心主任职务;
王好学同志县园林与市政设施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爱霞同志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智明同志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黄晓峰同志县水利工程安全质量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邹倪洁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高世红同志县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鲁斌同志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站长职务;
刘利军同志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芳仪同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张永平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高晓云同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刘红艳同志县融媒体中心主任职务;
高芳兰同志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靳兆新同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张娟同志白沙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蔡志敏同志白沙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郭锟同志红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刘春同志土门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忠林同志贾川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职务;
李婷婷同志丰望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单有全同志黄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清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