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7月2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报告清水县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财政收入
2016年,全县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37552万元,占全年预算37395万元的100.4%,超年初预算0.4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完成数35236万元相比增收2316元,增长6.6%。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 16594万元,占全年预算16423万元的101%,超年初预算1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完成数14796万元相比增收1798万元,增长12.2%;基金本级收入完成12070万元,占全年预算12709万元的94.97%。
分级次完成情况为:上划中央级收入完成4478万元,占预算3275万元的136.73%,与上年完成数4521万元相比减收43万元,下降0.95%;上划省级收入完成4398万元,占预算4940万元的89.03%,与上年完成数4883万元相比减收485万元,下降9.93%;上划市级收入完成12万元,占预算47万元的25.5%,与上年完成数43万元相比减收-31万元,下降72.1%;县级收入完成28664万元,占预算29133万元的98.39%,与上年完成数25789万元相比增收2875万元,增长10.03%。
分部门完成情况为:国税局完成6197万元,占全年预算7759万元的79.87%,与上年完成数4340万元相比增收1857万元, 增长42.79%;地税局完成11188万元,占全年预算11072万元的101.05%,与上年完成数14073万元相比减收2885万元,下降20.5%;非税局完成20167万元,占全年预算18564万元的108.63%,与上年完成数16823万元相比增收3344万元,增长19.88%。
二、财政支出
2016年全县财政支出完成215146万元,占调整预算215303万元(含当年上级下达专项6650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2915万元和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000万元)的99.93%,与上年完成数200868万元相比增支14278万元,增长7.1%。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97499万元,占调整预算197656万元(含当年上级下达专项6091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8845万元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000万元)的99.92%。基金支出完成17647万元,占调整预算17647万元(含当年上级下达专项5587万元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00万元)的100%。
支出分项目为:省市专项支出6650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专项60918万元,基金专项558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884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支出3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转贷收入支出2000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支出1000万元),工资性支出7489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077万元,各类民生政策性配套和部门业务保障支出10532万元,重点项目建设及县列专项等支出16059万元,执收执罚部门安排支出1235万元。
一般预算支出分项目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1623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2、国防支出完成8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完成666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4、教育支出完成4854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5、科学技术支出完成95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287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190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2360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9、节能环保支出完成472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10、城乡社区支出完成179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11、农林水支出完成4535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12、交通运输支出完成594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68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51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233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16、住房保障支出完成513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7.9%;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完成3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38.96%;
18、债务付息支出完成9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19、其他支出完成3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2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三、财政收支执行结果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实有财力198051万元,其来源是:(1)本级收入16594万元(2)返还性收入1097万元,(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5715万元,(4)省市专项60918万元,(5)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000万元,(6)上年结转40万元,(7)政府性基金调入1010万元,(8)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77万元。按照财政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统筹财力,合理安排支出,全年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97499万元,上解上级专项支出22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1万元,当年财力结转下年支出157万元,年终结余157万元,年末累计净结余0万元。基金实有财力18657万元,其中基金本级收入12070万元,基金专项补助收入558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00万元;基金支出17647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101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为零,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一点:本次报告较2016年10月22日在清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关于清水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暨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中的一般公共预算实有财力数和基金实有财力数均有不同,原因是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较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期较早,省市到位专项和本级收入数均为预测数据,其中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由预测的201232万元调整到年终结算后的198051万元,减少3181万元,具体原因是年终结算时省市到位专项较预测数减少3351万元,本级收入较预测数超收170万元;基金实有财力由预测的14900万元调整到决算后的18657万元,增加3757万元,具体原因是基金到位专项增加1535万元,基金本级收入较预测数超收2222万元所致。
2016年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财政年初收支预算执行,确保了干部职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确保了县、乡、村机构正常运转,确保了各项民生资金足额到位,确保了省、市、县政府为民办实事资金的配套落实,保证了各类重点项目建设支出到位,对促进全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起到重要支持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