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czj/2023-00162
  • 发布机构:清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2022年度清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09-0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规划和规章制度。

()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行使法律法规规定或县政府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权限。

()安排部署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任务。

()承担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责任。

()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实行业务指导,督查考核执法工作,并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备案。

()统一指挥调度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开展重大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活动,直接立案查处重大复杂行政案件。

()统一管理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标识。

()受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与投诉。

()负责审批和管理县城规划区内户外广告的设置。

(十一)负责审批和管理县城规划区内临街机动车维修、清洗经营点的设置。

(十二)协调有关部门对在县城规划区内占用车行道以外道路设置车辆停放点(包括临时停放点)进行统一规划、审批。

(十三)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1.机构情况。我局为事业单位,属于独立核算的一级核算单位。下设办公室、执法股、法制股;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2.人员情况。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35人,现有事业编制人数30人,其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7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3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76.8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76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收入增加100620.43元,主要是公务交通补贴列入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增加326979.57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599373.37元,公用经费减少272393.8元(主要是公务交通补贴今年列入项目支出,不在公用经费列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76.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6.85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7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62万元,占83.75%;项目支出61.23万元,占16.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76.85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42.76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收入增加10.06万元,主要是公务交通补贴列入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增加32.7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59.94元,公用经费减少27.24元(主要是公务交通补贴今年列入项目支出,不在公用经费列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76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收入增加10.06万元,主要是公务交通补贴列入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增加32.7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59.94元,公用经费减少27.24元(主要是公务交通补贴今年列入项目支出,不在公用经费列支)。

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61万元,支出决算为3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1万元,支出决算为1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2.18万元,支出决算为30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9万元,支出决算为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46万元,支出决算为2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5.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4.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94万元,增长24.54%,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1.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4万元,下降70.5%,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今年列入项目支出,不在公用经费列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4.39万元、印刷费2.15万元水费0.34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0.41万元、维修(护)费0.6万元、工会经费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4万元,下降70.5%,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务交通补贴24.35万元列入项目支出,不在机关运行经费列支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78%。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城市管理执法宣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1.17万元,支出决算为11.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8万元,下降43.4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数较上年减少1辆,车辆运行维护费也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1.17万元,支出决算为11.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8万元,下降43.4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数减少较上年1辆,运行维护费也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5.11万元,支出决算为5.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2万元,下降56.4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数减少较上年1辆,购置费也相应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06万元,支出决算为6.06万元 ,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万元,下降24.36%,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二级项目0,共涉及资金54.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8.75%。组织对城管执法业务保障经费公务交通补贴”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3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强化市容市貌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管执法业务保障经费公务交通补贴”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城管执法业务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7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9.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购置配套执法服装32;二是购置其他用车1辆,完成执法车辆的运行维修保养,保障正常运行;三是及时发放门卫、协管人员和司勤人员3人工资补助;四是全面开展违章建筑拆除和流浪犬的整治工作,提高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水平,取得了满意的效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城市管理过程中执法难度大,乱搭乱建时有发生,拆除难度大;二是流浪犬的整治还不到位,按照流浪犬管理条例,单位管理条件还达不到要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乱搭乱建要从源头抓起,规划先行,加强部门联动;二是逐步提高流浪犬管理能力和水平,创造必备条件。

3.公务交通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3万元,执行数为24.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按标准完成30人公务交通补贴的及时发放,保障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顺利进行,无上访事件发生。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自评2个项目结果为“优”。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清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清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清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