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czj/2023-00163
  • 发布机构:清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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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公开
2022年度清水县城乡更新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09-0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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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城乡更新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乡更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乡更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城乡更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2、负责编制城乡更新区域房屋征收计划和拟定征收补偿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房屋征收项目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管理。

4、负责调查排处城乡更新出现的矛盾纠纷工作。

5、负责拟定市场建设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城乡更新服务中心属于政府直属一级事业单位,财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现实有干部15名,下设办公室,法规股,预算股,征收股,安置股。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863.8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63.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3月份单位新成立,3-7月份财务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一起,7月份之后财务独立,2021年决算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863.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63.8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863.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77万元,占3.77%;项目支出3718.02万元,占96.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863.80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3863.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3月份单位新成立,3-7月份财务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一起,7月份之后财务独立,2021年决算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3.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3.1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20213月份单位新成立,3-7月份财务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一起,7月份之后财务独立,2021年决算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27万元,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36万元,支出决算为1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28.72万元,支出决算为382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5万元,支出决算为1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3月份新成立单位,之前数据为0 人员经费用途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4.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3月份新成立单位,之前数据为0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工会经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3月份新成立,之前无机关运行经费数据。

2022年度本部门会议费和培训费等相关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930.64万元,本年支出2930.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主要用于红堡生态工业园区和黄门工业园区房屋征收补偿。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二级项目0,共涉及资金3668.7113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红堡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项目黄门复合陶瓷耐材一体化综合循环利用项目”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3668.71139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城市的更新和发展,完善城市功能建设,为发展产业化建设提供土地保障。

(二) 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红堡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项目黄门复合陶瓷耐材一体化综合循环利用项目”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堡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6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29.1953万元,执行数为3178.436799万元,完成预算的95.47%达到年初预定的目标,按时拨付了征收户补偿资金。

3.黄门复合陶瓷耐材一体化综合循环利用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9.20282万元,执行数为490.274599万元,完成预算的86.13%达到年初预定的目标,按时拨付了征收户补偿资金,提高了征收户经济效益。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2个,当年财政拨3898.39782万元,全年支出3668.711396元,执行率100%。通过自评,2个项目结果都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清水县城乡更新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清清水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清水县城乡更新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