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核心,依法保护好国有林木、林地,严厉打击偷砍盗伐、破坏动植物资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
(二)拟订省级温泉森林公园保护、建设和发展规划;承担对省级温泉森林公园的建设、规划、经营服务工作;负责对省级温泉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服务工作。
(三)认真贯彻落实种苗建设“引、育、繁、推”的生产方针,坚持“生态建设种苗为先”的理念,为清水绿化和林业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培有良种壮苗。
(四)加强防火宣传,做好景区防火工作,服从上级扑火指挥,积极组织人员参与扑火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五)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天然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六)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做好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重点公益林管护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
(七)加强林场社会事务服务工作,确保林区社会安全稳定。
(八)加大对温泉景区的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生态环境;负责省级温泉森林公园的资源调查、巡护监测、游穗展示等工作,引导景区居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组织和协调开展关于省级温泉森林公园的科学研究工作,开展省级温泉森林公园相关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参与国内省级公园保护与利用的交流与合作。
(九)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收支两条线;做好增收节支,确保职工工资正常发放。
(十)完成清水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清水县温泉景区服务中心为清水县自然资源局下属的科级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1.0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14万元,增长9.37%,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41.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0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4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86万元,占84.30%;项目支出22.14万元,占15.7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1.0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2.14万元,增长9.42%。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4万元,增长9.42%。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项目增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48万元,支出决算为1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4万元,支出决算为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74万元,支出决算为2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71万元,支出决算为9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3万元,支出决算为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7万元,增长21.08%,人员经费用途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5.31%,主要原因是有效控制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和规程的通知》(甘财绩〔2020〕5号)等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预算支出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3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乡镇补贴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2.38万元,预算调整数2.38万元,实际执行2.38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96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度,严格执行《甘肃省财政厅财务管理办法》、关于省财政厅机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对差旅费、“三公经费”、培训费、政府采购、资产购置等事项严格审批、压减支出。及时支付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机关运行相关费用;保障好各处室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对水电暖气、监控、空调、电梯、灯光、高低压配电等管理工作;按期检查电话线路、电梯、配电、供水、空调等设备运行情况,对出现故障的设备及时维修维护,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政府采购及资产购置,做好资产、办公用品验收、登记入账等工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当年财政拨款141.00万元,全年支出141.00元,执行率100%。通过自评,结果为“优秀”。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清水县温泉景区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