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czj/2023-00178
  • 发布机构:清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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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公开
2022年度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本级)
发布日期:2023-09-0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拟定全县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规章制度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全县重大和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并指导实施、协调调度、监督管理;参与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可行性研究及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机构设置: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7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

2、人员构成:本单位财政拨款供养人员58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人员47人,遗嘱抚养4人,临时人员3人。

纳入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 年度本级部门决算编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1074.7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4.53万元,下降0.91%,主要是基础设施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1074.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74.77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107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76万元,占2.80%;项目支出20485.01万元,占97.2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1074.77万元。与年相比,各减少144.18万元,下降0.68%。主要是基础设施项目支出增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34.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62万元,增长2.42%。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7万元,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3万元,支出决算为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82万元,支出决算为5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2.78万元,支出决算为13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59.76万元,支出决算为665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4.61万元,支出决算为60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8.5万元,支出决算为10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9.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8.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万元,下降0.8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变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1.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5万元,下降47.31%,主要原因是上年数据包含清水县城乡更新服务中心数据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6万元,下降47.32%,主要原因是上年数据包含清水县城乡更新服务中心数据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开展大型会议租赁会议室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88.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7.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环卫清扫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3340.00万元,本年支出1334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城市建设支出1398万元、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2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13.8万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800万元、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105.2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0121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我局开展绩效评价的县级预算项目总共12个,包括清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取暖费、城市照明亮化电费、延长供热补助费用、农村供热管网延伸改造工程、17乡镇生活垃圾焚烧站处理运行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费、环卫市政工作经费、城区绿化、清水县气象观测站迁建工程、城区污水处理运营费、智慧安防小区项目、电动车智能充电桩、2022年车改交通补贴。总计下达资金3984.57万元,截至20221231日,全部实现支出。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主要负责住建局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措施。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根据各业务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2022年我局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努力节约经费;各项工作均高质高效的完成;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达到了预期。在全局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局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年初设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高效的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11个,当年财政拨款3984.57万元,全年支出3482.55元,执行率87.4%。通过自评,10个项目结果均为“优”,1个项目结果为“不合格”。

(一)清水县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取暖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为569.68万元,2022年度实际到位569.68万元,实现支出569.6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

主要用于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取暖费支出。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预算资金到位率为100%,预算编制及执行合理,预算执行率100%,财务监控有效,资金使用规范,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高效及时完成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取暖费支出,保证全县102个单位1453288.62平方米冬季供暖。

4该项目未曾偏离绩效目标

(二)城市照明亮化电费

1、该项目年初预算为100万元,2022年度实际到位100万元,实现支出1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预算资金到位率为100%,预算编制及执行合理,预算执行率100%,财务监控有效,资金使用规范,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高效及时缴纳城区路灯电费、轩辕湖电费、新增城区亮化电费100万元。

4、该项目未曾偏离绩效目标

(三)2022年延长供热补助费用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为700万元,2022年度实际到位700万元,

实现支出7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预算资金到位率为100%,预算编制及执行合理,预算执行率100%,财务监控有效,资金使用规范,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保障城区供暖

4、该项目未曾偏离绩效目标

(四)清水县农村供热管网延伸改造工程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为500万元,2022年度实际到位500万元,

因该项目当年未实施,财政将该资金收回。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该项目自评得分10分,评价等次为不合格。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五)17乡镇生活垃圾焚烧站处理运营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为278万元,2022年度实际到位278万元,

实现支出275.9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99.27%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预算资金到位率为100%,预算编制及执行合理,预算执行率100%,财务监控有效,资金使用规范,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高效及时完成为进一步改善城乡卫生环境,优化农村居住环境,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及资源化,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需求

4该项目未曾偏离绩效目标

(六)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及17乡镇焚烧站运营费预算批复28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17个垃圾焚烧处理站,当年财政安排280万元,资金支出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预算资金到位率为100%,预算编制及执行合理,预算执行率100%,财务监控有效,资金使用规范,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高效及时完成为进一步改善城乡卫生环境,优化农村居住环境,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及资源化,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需求

4该项目未曾偏离绩效目标

()环卫市政工作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为700万元,2022年度实际到位700万元,

实现支出7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

1、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预算资金到位率为100%,预算编制及执行合理,预算执行率100%,财务监控有效,资金使用规范,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时发放562名环卫工人的工资及绩效。

2、该项目未曾偏离绩效目标

(八)2022年城区绿化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为100万元,2022年度实际到位100万元,实现支出1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预算资金到位率为100%,预算编制及执行合理,预算执行率100%,财务监控有效,资金使用规范,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高效及时完成绿化工作。

4.该项目未曾偏离绩效目标。

(九)清水县气象观测站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为100万元,2022年度实际到位100万元,实现支出1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预算资金到位率为100%,预算编制及执行合理,预算执行率100%,财务监控有效,资金使用规范,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高效及时完成气象观测站建设支出,新建气象观测业务用房459.47平方米。

4该项目未曾偏离绩效目标

(十)城区污水处理运营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为260万元,2022年度实际到位260万元,

实现支出26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预算资金到位率为100%,预算编制及执行合理,预算执行率100%,财务监控有效,资金使用规范,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主要按照我局与北京基亚特环保公司签订的委托运营合同,为了保障城区污水处理正常运行,水质监测、在线仪表、设备维修等工作正常进行,有效控制水环境的污染,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需求。

4、该项目未曾偏离绩效目标

(十一)2022年车改交通补贴项目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为7.14万元,2022年度实际到位7.14万元,实现支出7.1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预算资金到位率为100%,预算编制及执行合理,预算执行率100%,财务监控有效,资金使用规范,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高效及时完成智慧安防小区任务。

4.该项目未曾偏离绩效目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已基本完成,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1.67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