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1年度清水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清水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清水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劳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劳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依据国家和省、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劳务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法规,结合本县实际,研究拟定贯彻实施中长期发展规划,经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二)负责组织全县富余劳动力的劳务输转、劳动力培训;劳务纠纷协调处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等服务工作。(三)负责加强乡镇劳务工作站建设,促进劳务经纪人和劳务产业协会规范发展。(四)负责全县劳务输出对外联络工作,加强劳务基地拓展劳务输出基地数据信息库建设。(五)负责收集、筛选、考察和处理劳务用工信息,组织好全县劳务输出洽谈招聘会。(六)负责全县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建设。(七)负责驻外劳务工作站建设,承担全县劳务工作目标考核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印章管理、文电处理、公文审核、文件撰写、会议组织、接待联络、人事工资、来访接待、后勤服务、财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计划的拟定和监督实施工作;与有关单位建立和签订劳务合作(合同),管理劳务派遣相关业务;负责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的组织工作;负责处理劳务输转服务中心日常事务。(二)转移就业股:负责调查摸清全县剩余劳动力资源状况,掌握劳动力市场需求状况,收集各类务工信息,为求职者、用工单位提供劳动力资源信息;负责农村劳动力输转就业工作;负责劳务基地开发管理和务工人员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开展职业指导、劳务洽谈工作;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等管理工作;负责劳务宣传、劳务网站管理工作;负责各项业务统计报表工作。(三)培训股:负责制定全县劳动力培训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培训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培训资金及培训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宣传培训法规政策及信息,起草与培训有关的各类材料,统计提供培训相关数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116.8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9.31万元,减少39.2%,主要原因是2021年已脱贫劳动力劳务奖补发放金额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11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3.57万元,占85.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11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万元,占8.7%;项目支出1018.89万元,占9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53.5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08.69万元,减少48.9%。主要原因是2021年已脱贫劳动力劳务奖补发放金额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3.5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5.4%,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8.69万元,降低45.9%,原因是2021年已脱贫劳动力劳务奖补发放金额减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1万元,支出决算为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27万元,支出决算为10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4.59万元,支出决算为84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9万元,增加16.8%,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经费增加,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7.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取暖费、差旅费等费用的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取暖费、差旅费等费用的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厅机关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和规程的通知》(甘财绩〔2020〕5号)等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预算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003.3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我单位预算支出项目共计3个,全年预算1003.32万元,全年支出1003.3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自评,3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
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清水县2021年劳务奖补项目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960万元,预算调整数120万元,实际执行840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甘财扶贫发[2021]4号)文件精神,为赴省外就业的已脱贫、边缘易致贫劳动力人员发放交通补贴,给予一次性600元的交通补助,年底完成拨付。
2.清水县东西协作劳务输转交通补助项目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96万元,实际执行96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面落实全国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推进会议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根据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扶贫〔2021〕4号)、市人社局等5部门《天水市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天人社发〔2021〕205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2021年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地点帮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的通知》(清脱贫领办发〔2021〕18号)文件精神,我中心积极实施清水县劳动力输转奖补项目。对参加有组织输转省外的脱贫户劳动力,发放交通补助96万元。
3.清水县东西协作劳务输转稳岗补助项目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67.32万元,实际执行67.32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面落实全国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推进会议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根据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扶贫〔2021〕4号)、市人社局等5部门《天水市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天人社发〔2021〕205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2021年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地点帮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的通知》(清脱贫领办发〔2021〕18号)文件精神,我中心积极实施清水县劳动力稳岗补助项目。对赴天津市就业脱贫劳动力落实稳岗补贴67.32万元。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我中心2021年共有三个项目,清水县2021年劳务奖补项目960万元,预算调整120万元,实际到位84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累计支出84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评价结果为“优”。清水县东西协作劳务输转交通补助项目96万元,实际到位9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累计支出9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评价结果为“优”。清水县东西协作劳务输转稳岗补助项目67.32万元,实际到位67.3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累计支出67.3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评价结果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 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 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 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 (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部本级、各地监管局、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干部教育中心、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机关服务中心为部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开展预算改革、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反映各地监管局开展财政预算监管等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信息网络中心、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预算评审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珠算心算协会和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六、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为配合财政业务工作开展,干部教育中心对相关财政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各地监管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局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二十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清水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