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规的通知》(清机编办发[2020]16号文件精神),规定我镇如下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其主要职能是:
(一)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要把经济工作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落实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上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保护基本农田,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抓好粮食生产。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二)搞好公共服务,积极改善民生。加快新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农村公共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抓好新农村建设的知道和规划,改善农村人畜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拓宽服务渠道,健全和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办事制度和程序,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建立政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度等多种措施,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三)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要着力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做好信访和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公共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要个依法履行职责,健全维护农民权益机制,报账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四)推进基层民主,构建和谐农村。加强农村基层党员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农村社会自治功能。
二、机构设置
根据《清水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中事业人员转隶工作的通知》(清机改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机构设置如下:
1.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挂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牌子)。负贵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发展、产业发展、农村经营等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等工作;负责各类技术人才和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负责各类农业灾害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治、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等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等工作;负责农村公路管护等工作。
2.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排)。负责各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等工作;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受理工作;负责指导村社便民服务站和网上服务站点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修订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等工作;负责推行“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项工作;负责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社会保险、计生、卫生、老龄、婚姻、不动产登记等便民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权益维护、拥军优抚、信息采集等工作。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活动等工作;负责基本网格单元划分,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多网合一工作;负责整合党的建设、综合治理、村社治理、数字城管等各系统指挥信息资源,做好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技术服务、信息监测监控等工作。
4.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挂综合文化站牌子)。负责乡村建设、国林绿化、卫生清理、防污减排、危旧房改造、改水改厕、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各类项目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水、电、气、暖、通讯、道路交通及其他公共事务的服务协调保障工作;负责乡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和乡村文明等工作;负责乡村旅游的规划指导、宣传建设、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古村古镇、建筑群、遗迹及各类文物的普查保护,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普及、传承、开发等工作;负责承担各级各类文化体育活动、文艺演出的组织开展、协调配合、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利用及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文化体育活动场馆等文化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保障等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省政府赋权事项目录,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权限外执法事项的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和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
6.扶贫工作站。主要负责扶贫开发工作,项目及资金管理、监测、统计和监督工作等职责。
7.财政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预算收支执行、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落实强农惠民补贴政策;负责编制年度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负责惠农资金的监管;负责管理全镇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指导、监督管理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接受委托代理村级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负责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37.1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32.27万元,下降38.8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村组干部报酬由县委组织部发放,基本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837.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5.27万元,占99.77其他收入1.89万元,占0.2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83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86万元,占72.61%;项目支出229.3万元,占27.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35.2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534.16万元,下降39.0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5.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6.59万元,下降32.19%。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村组干部报酬由县委组织部发放,基本支出减少。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28万元,支出决算为3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0万元,支出决算为7.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55万元,支出决算为7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14万元,支出决算为2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9.99万元,支出决算为65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工资调整。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57万元,支出决算为4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7.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5.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5.34万元,下降30.13%,主要原因是村组干部报酬由县委组织部发放,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2.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18万元,下降53.4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车改交通补贴列入项目经费,支出减少。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54.73万元、水费0.34万元、电费2.94万元、差旅费0.06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18万元,下降53.4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车改交通补贴列入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务用车出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96万元,支出决算为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1万元,增长125.9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工作任务繁重,到村督促检查督促多,公务用车出行多,燃油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96万元,支出决算为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1万元,增长125.9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工作任务繁重,到村督促检查督促多,公务用车出行多,燃油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96万元,支出决算为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21万元,增长126.2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工作任务繁重,到村督促检查督促多,公务用车出行多,燃油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和规程的通知》(甘财绩〔2020〕5号)等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我厅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目标任务14个。分别是:目标1:工资性支出(行政、事业);目标2:公用经费(镇政府);目标3:村级运转经费(村级办公费、村组干部报酬、监委会主任报酬);目标4: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工会经费、妇联主席报酬);目标5:其他组织事务支出(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目标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洪涝灾害救灾资金) ;目标7:行业业务管理(乡村规划编制);目标8:其他文化支出(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资金);目标9: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白沙镇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目标1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目标11: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目标12:其他扶贫支出(驻村帮扶工作队经费);目标13:农村道路建设;目标14: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县委组织部村干部报酬短缺资金)。2022年,我镇认真组织,精心准备,较好地完成了计划内规定的各项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我厅预算支出项目共计14个,全年预算837.16万元,全年支出837.1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自评,13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清水县白沙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