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czj/2023-00201
  • 发布机构:清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2022年度清水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本级)
发布日期:2023-09-0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各级有关发展畜牧业和兽医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负责全县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

(4)负责畜牧兽医行业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5)拟定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计划,监督、管理全县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

(6)负责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工作;指导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兽医医政和药政工作;负责种畜禽管理工作;

(8)负责草地资源保护、恢复与建设工作;负责饲料行业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畜牧生产、技术推广及动物防控工作 。

二、机构设置

(1)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清水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县政府。

(2)其他事业单位

清水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编制12人。截止2022年12月31日,在职10人、遗属抚养人员24人。

(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1个,清水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4)中心属事业(非参公)单位

中心属事业(参公)单位1个,清水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表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054.6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0.96万元,增长3.07%,主要原因是单位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054.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02.24万元,占98.71%;其他收入52.41万元,占1.2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05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97万元,占7.47%;项目支出3751.67万元,占92.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002.2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739.75万元,增长22.67%。主要原因是单位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88.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6.1万元,增长22.26%。主要原因是该项目资金下达迟未列入年初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57万元,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43万元,支出决算为3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3万元,支出决算为1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93.45万元,支出决算为389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51万元,支出决算为2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2.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2.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11万元,下降12.32%,有人员退休,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费用。

公用经费1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1万元,下降48.53%,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差旅费、水电费、印刷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印刷费等支出增加。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下乡。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3.65万元,本年支出13.6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支付黄门镇肉牛现代化园区设计费4.4786万元;支付生猪屠宰定点集中屠宰及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设计费4.8574万元;支付清水县獭兔养殖项目建设咨询费4.314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11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6%。组织对“清水县畜牧养殖保险 ”“清水县村级防疫员报酬 ”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都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制度机制健全、绩效管理目标明确,项目建设综合评价100分,评价合格,评估优秀,效益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县级农业保险

按照中共清水县财政局(清财预〔2022278号)文件下达我中心2022年养殖业保险县级配套项目资金80万元。对保险公司农户投保的能繁母牛,能繁母猪,育肥猪按照单位保费的10%予以县财政配套补贴;对保险公司农户投保的肉牛、育肥猪,鸡按照单位保费的40%予以县财政配套补贴;对保险公司农户投保的蜜蜂按照单位保费的80%予以县财政配套补贴。

2. 村级动物防疫员报酬项目

根据清财预〔2022278号文件,下达我县动物防疫员报酬18.2万元已全部到位并发放给了136位村级防疫员,支付率100%

通过发放防疫员报酬,开展动物防疫,强制免疫密度达到90%,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75%以上;完成非洲猪瘟监测任务;布病、包虫病阳性率稳重有降;保障强制扑杀措施实施,有效控制和清除传染病。

3. 动物疫病防控经费项目

根据清财预〔2022171号文件,2022年县级投资10万元全部到位,截止20221231日全部资金支付完成,全部用于全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支付率100%

通过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实施,开展动物防疫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本项目由清水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清水县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办法负责支付,现已全部完成支付

4. 非洲猪瘟防控费

根据清财预〔2022278号文件,下达我单位动非洲猪瘟防控费10万元已全部到位并发放给了扑杀生猪的农户,支付率100%

通过对生猪扑杀农户的补贴,减少农户损失,调动养殖户养殖积极性,完成非洲猪瘟监测任务。

(三)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的所有项目已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制度机制健全、绩效管理目标明确,项目建设综合评价100分,评价合格,评估优秀,效益良好。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清水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本级).xlsx

 附件2-清水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整体绩效自评及项目自评表.xls

 附件3-清水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