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为全县农产品提供质量安全保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监管;负责农产品产地准出、生产档案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检测和专项检测工作,及时上报检测结果;负责收集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受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农业生产主体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自律性检测工作;完成主管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清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是清水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二级单位,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7个岗位,设副科级主任一名。实有人员7人,副科主任1名,技术人员5名,事业管理人员1名。其中农艺师2名,助理农艺师4名,党员5人,单位住址为清水县永清镇永清路61-1号。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7.3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41万元,增长21.4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87.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3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8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20万元,占80.36%;项目支出17.16万元,占19.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7.3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5.41万元,增长21.4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1万元,增长21.4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13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8万元,支出决算为7.08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3万元,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57万元,支出决算为72.57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5万元,支出决算为4.85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2万元,增长30.5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2.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8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农产品检测业务。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57万元,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3万元,下降29.13%,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次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57万元,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3万元,下降29.13%,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次数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为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57万元,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3万元,下降29.13%,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次数减少。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无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87.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2年度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及日常监管工作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分项目进行综述)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及日常监管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及日常监管工作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8.3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检测人员检测技能培训适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2次;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监管;责农产品产地准出、生产档案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工作;及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检测和专项检测工作,及时上报检测结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一是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综合自评指标得分78.38分,评定等次为良好。
二是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78.38分,评定等次为良好,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清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清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2022年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清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2022年度整体绩效评价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