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czj/2023-00215
  • 发布机构:清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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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公开
2022年度清水县农机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09-0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清水县农机服务中心成立于20197月,系隶属县农业农村局管理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中心主要承担: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业机械的法律、法规;组织当地农业机械农田作业,抗灾救灾;负责农业机械安全作业的监督管理;进行农业机械示范推广;指导和管理农业机械服务体系的建设;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负责特定种类农业机械调查;指导农机安全生产,农机行业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农机维修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农机报废更新工作。负责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以及农业机械以旧换新工作;负责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办理登记、入户、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工作;负责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及驾驶人员办理登记、入户、发牌证等项职能。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农机服务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股、农机推广股、农机服务股“一室三股”、农机化学校1个。现有县级农机人员23人(参公管理干部4人,机关工人6人,事业管理3人,专技9人,事业工人1人)。

(一)办公室:负责档案、人事劳资、后勤保障、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等的计划和管理工作。组织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类会议、并做好会议、学习记录;负责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落实工作;负责各类报表的填报工作;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农业机械化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实施计划;参与全县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参与全县农业机械化项目建设的调研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财务股:负责部门预算、年度财务决算编制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各种证照年度审验,协助主任、副主任抓好单位项目资金管理、三公经费、单位工资审核等财务事项日常办理工作。

(三)农机推广股:负责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以及农业机械以旧换新工,指导购机户申报农机购置补贴,并在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中及时审核、公示公开、机具核验、及时结算补贴资金;负责进行农业机械示范推广,指导和管理农业机械服务体系的建设等工作。

(四)农机服务股: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业机械的法律、法规,组织当地农业机械农田作业,抗灾救灾,农业机械安全作业的监督管理,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特定种类农业机械调查;指导农机安全生产,农机行业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农机维修行业管理;负责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办理登记、入户、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工作;负责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及驾驶人员办理登记、入户、发牌证等职能。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64.3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6.12万元,增长33.55%,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64.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4.3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6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61万元,占62.78%;项目支出172.78万元,占3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64.3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56.12万元,增长33.55%。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4.39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12万元,增长33.55%。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61万元,支出决算为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54万元,支出决算为2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1.15万元,支出决算为40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97万元,支出决算为2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1.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2.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61万元,增长18.3%,主要原是本年职务晋升及正常晋升致使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及家庭补助。

公用经费9.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2万元,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取暖费、差旅费等费用的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水费、差率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下乡。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62万元,支出决算为0.62万元,“三公经费”主要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62万元,支出决算为0.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5万元,增加264.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三公经费”主要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辆使用年限长,维修保养费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62万元,支出决算为0.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5万元,增加264.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三公经费”主要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辆使用年限长,维修保养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中心对2022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1.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自评为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中心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人员经费”绩效自评结果。“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1.61万元,执行数为291.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完成了我站财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支出。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我中心共有“人员经费”项目291.6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累计支出291.6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评价结果为“优”。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清水县农机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清水县农机服务中心2022年度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清水县农机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