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czj/2023-00225
  • 发布机构:清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2022年度清水县水旱灾害防治中心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09-0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清水县水旱灾害防治中心是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责:负责汛期值班值守和全县水情旱情监测预警预报工作,监测预警和山洪灾害监测雨情实时数据,承担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户户通”工程运行维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机构为新增单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37.0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37.0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单位,上年无决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37.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7.0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3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1万元,占11.51%;项目支出386.75万元,占88.4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37.0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37.0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单位,上年无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7.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7.0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单位,上年无决算。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10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2万元,支出决算为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7万元,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2.65万元,支出决算为41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3万元,支出决算为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3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78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单位,上年无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本单位为新增单位,上年无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无无因公出国、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无无因公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3,共涉及资金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2022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本单位为二级单位,未开展了部门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分项目进行综述)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水旱灾害防治应急经费、山洪灾害运行经费、翻板坝日常运行维护经费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水旱灾害防治应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确保了抗旱防汛预警系统高效运转;二是修订方案,提高监测预警系统设备管理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山洪灾害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山洪灾害县级预警监测平台1台套,维修维护自动雨量站43套,维修维护预警广播设备248套,视频站1套;二是确保防汛指挥系统高效运转,防汛物料充足。及时处置各种防汛险情。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翻板坝日常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牛头河区域内所有翻板坝的清淤;二是及时发放了管理人员的生活补助。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根据整体绩效自评表评定对各三级指标量化评价,综合自评指标得分100,评定等次为优秀,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基本相符。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清水县水旱灾害防治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清水县水旱灾害防治中心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及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清水县水旱灾害防治中心2022年度绩效评价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