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czj/2023-00226
  • 发布机构:清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2022年度清水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09-0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负责全县由县级及以下(包括乡镇)实施的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泵站更新改造、“五小工程”等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运行服务工作。

3.完成清水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年独立核算机构1个,内设:

(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催办、收集、整理、归档、管理等工作;负责按时上报各项报表,做好考勤记录工作;负责本单位财产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会议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督促落实本中心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本单位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负责各类小型水利工程的规划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环境评估报告表、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编制报批等工作。负责各类报账、经费预算等财务工作。

(三)建设运行股。负责各类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服务、组织实施以及各类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水库、水电站、堤防、泵站等“五小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等工作。

(四)资料室。负责本中心各类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资料以及各类公文的整理、归档、管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525.0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834.72万元,下降52.8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445.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5.32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52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28万元,占9.48%;项目支出2285.76万元,占90.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445.3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2797.25万元,下降53.3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3.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79.21万元,下降56.8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47万元,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68万元,支出决算为2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9万元,支出决算为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偏大。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13.5万元,支出决算为221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15万元,支出决算为1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59万元,增长21.2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8.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员,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81.95万元,本年支出181.9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支付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1,共涉及资金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5%。组织对“2022年水利工程运行及管护费”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经济成本控制在预算内,管护人员4名,资金支付率达到100%,项目未曾偏离绩效目标。

(二) 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单位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清水县水利工程运行及管护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清水县水利工程运行及管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程支付率100%,工程完成率100%;二是完成效益指标社会服务效益100%,长效管理机制100%;三是完成满意度指标95%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设计不规范;二是评价方法单一。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设计不规范问题,通过集思广益,学习借鉴国家、省、市、县及其他部门经验规范本单位评价指标;二是通过专家评议,因素分析等多渠道进行绩效评价。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政府采购规范,资产管理规范,信息化管理覆盖率100%。群众满意度都达到了预期目标,综合评价该项目结果为优秀。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1个,当年财政拨款10万元,全年支出10万元,执行率100%。通过自评,有1个项目结果为“优”。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清水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清水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及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清水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度整体绩效评价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