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czj/2023-00242
  • 发布机构:清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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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公开
2022年度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09-0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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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贯彻实施,起草有关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局基层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加强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社会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劳务工作站等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三)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牵头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县城乡就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拟订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全县劳务输转、劳务基地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全县就业、失业预测预警。

(五)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县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监督、预测预警、信息引导,保持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六)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定级、调整、确定和审核机制。

(七)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选拔、管理和协调引进工作。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八)指导和监督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九)落实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社领域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和查处有关信访事项及突发事件。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和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

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7个机构,包括:办公室、事业人员管理股、劳动关系及调解仲裁股(挂“清水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牌子)、就业促进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股、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741.4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29.75万元,增长43.05%,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资金增加,主要体现为2022年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资金较2021年增加1777.01万元(含2021年未发补助),2022新增上解失业保险基金项目900万元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7741.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18.89万元,占98.42%;其他收入122.54万元,占1.5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774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64万元,占3.26%;项目支出7488.78万元,占96.7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618.8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532.16万元,增长49.78%。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资金增加,主要体现为2022年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资金较2021年增加1777.01万元(含2021年未发补助),2022新增上解失业保险基金项目900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18.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32.16万元,增长49.78%。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资金增加,主要体现为2022年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资金较2021年增加1777.01万元(含2021年未发补助),2022新增上解失业保险基金项目900万元等。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7万元,支出决算为11.57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32.86万元,支出决算为413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4万元,支出决算为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45.80万元,支出决算为3445.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91万元,支出决算为1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2.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4.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18万元,增长17.9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8.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4万元,下降67.45%,主要原因是2021年决算时将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纳入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4万元,下降67.44%,主要原因是2021年决算时将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纳入公用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3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0.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将就业技能培训费计入培训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4,共涉及资金3312.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4.93%。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财务运转正常,有序的推进了单位财务健康状况,实现了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绩效评价优秀。

(二) 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本部门县级预算支出项目4个,当年财政拨款3313.99万元,全年支出3312.23万元,执行率99.95%。通过自评,有3个项目结果为“优秀”,1个项目结果为“良好”。分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人社局2022年度车改交通补贴。批复预算17.04万元,预算调整数17.04万元,实际执行15.285万元,执行率89.7%。自评价得分98.97分,评价结果为“优秀”。县级拨款17.04万元,全部用于机关公务人员车改交通补贴,已完成车改交通补贴支付工作,因人员调出和退休,结余资金1.755万元,资金支出率89.7%。

2.2022年村级公益性岗位。批复预算3731.92万元,预算调整数3279.61万元,实际执行3279.61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秀”。县级拨款3279.61万元,全部用于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助,已完成乡村公益性岗位县级补助支付工作,资金支出率100%。

3.2022年人才引进工作经费。批复预算10万元,预算调整数10万元,实际执行10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83.32分,评价结果为“良好”。县级拨款10万元,全部用于高技能人才引进各项费用,已完成人才引进费用支付工作,资金支出率100%。

4.2022年人社局办公楼人防易地建设费。批复预算7.34万元,预算调整数7.34万元,实际执行7.33516万元,执行率99.93%。自评价得分99.99分,评价结果为“优秀”。县级拨款7.34万元,全部用于支付人社局办公楼人防易地建设费,已完成支付7.33516万元,资金支出率99.93%。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本部门县级预算支出项目4个,当年财政拨款3313.99万元,全年支出3312.23万元,执行率99.95%。通过自评,有3个项目结果为“优秀”,1个项目结果为“良好”。

(详见附件3)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