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为我镇辖区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提供“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落实门诊慢病、住院报销政策。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承担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索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等。
3.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二、机构设置
单位位于清水县永清镇轩辕广场西侧,单位共有职工21人,设有内科,妇科,儿科,中医科,全科门诊等科室,主要为社区群众建立健康档案、预防保健,慢性病管理,疾病诊治及保健等工作。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38.4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8.4万元,下降27.7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事业收入减少,导致收支总计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38.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8.78万元,占84.1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69.69万元,占15.89%;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3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49万元,占64.88%;项目支出153.99万元,占35.1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68.7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57.02万元,增长18.29%。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02万元,增长19.44%。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增加,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42万元,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015万元,支出决算为2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3.99万元,支出决算为32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52万元,支出决算为1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4.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7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职务晋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0.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14.68%,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会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救护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16万元,支出决算为4.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万元,增长34.89%,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疫情防控用车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16万元,支出决算为4.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万元,增长34.89%,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疫情防控用车次数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16万元,支出决算为4.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万元,增长34.89%,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疫情防控用车次数增加。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214.3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单位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基本支出等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基本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9.3万元,执行数为214.37万元,完成预算的113.2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189.3万元,预算调整数0万元,实际执行214.37万元,执行率113.24%。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2022年度,严格执行《甘肃省财政厅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人员经费支出,应支尽支,确保人员经费及时足额发放。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清水县永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 2022 年度财政拨款368.78万元,实际支出368.78万元,执行率100%,通过自评,自评结果为“优”。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清水县永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清水县永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清水县永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