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czj/2023-00308
  • 发布机构:清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2022年度清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09-0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全县机关事务工作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机关事务工作。

(二)拟订县级党政机关、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后勤体制改革意见并指导实施。

(三)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除学校、医院等外)、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有偿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除学校、医院等外)、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管理有关工作。

(四)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制定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行政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编制办公用房修缮计划,审批修缮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调配使用、出售租赁等管理工作。

(五)指导和推动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拟订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考评、能耗统计及节能改造项目方案审核、建设监管、效果评价工作。

(六)指导全县公务用车(不含执法执勤用车,下同)管理工作,拟订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的编制管理、配备和更新审批等工作。

(七)负责县级党政机关跨区域公务用车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县级机关一般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和县级行政综合执法用车服务平台及车辆的建设、管理、使用、维护;负责县级公务用车平台的司勤人员教育、管理、考核等工作。

(八)负责县本级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改造经费、公共机构节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监察、群团、工会、干部人事和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2.车辆服务股。负责县级单位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公务用车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负责车辆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及更新工作。

3.公共机构节能股。承担指导、协调、推进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化建设,推广使用再生能源、新能源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指导县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4.房产服务股。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调剂、使用,办公用房资产清查登记,负责建立、保管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档案,负责部分单位房产和商铺的管理服务工作。

5.后勤服务股。负责县委院子、县委办公楼、县政府院子、县政府办公楼和公寓楼的安全保卫工作;车辆进出停放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公务用房、水、电、天然气、冷暖气供应、照明亮化等相关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维修;院内绿化及环境卫生日常管护工作。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编制3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报表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07.7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7万元,增长2.8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政务人员增加一名,临聘司机增加两名且工资每人上涨200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607.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7.46万元,占99.95%;其他收入0.33万元,占0.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60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23万元,占19.62%;项目支出488.56万元,占80.3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07.46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16.38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其中政务人员增加一名,临聘司机增加两名且工资每人上涨2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7.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8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其中政务人员增加一名,临聘司机增加两名且工资每人上涨200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6.67万元,支出决算为57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2万元,支出决算为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8万元,支出决算为1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2万元,支出决算为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农林水支出初预算数为2.3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77万元,支出决算为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44万元,增长23.09%,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增资,二是财政供养人员增加一名,三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由单位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4.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85万元,下降91.67%,主要原因是22年将维修(护)费预算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后勤保障等费用中。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463.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59.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保障全县重大公务活动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99.98万元,支出决算为199.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44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99.98万元,支出决算为199.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44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40.52万元,支出决算为40.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15万元,下降72.56%,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59.46万元,支出决算为159.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71万元,增长32.0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车辆较上年增加,故保障其运行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6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共涉及资金488.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组织对2022年车辆运行经费及后勤业务保障等经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8.5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各项指标都基本达到预期的指标值,实现了年度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2年车辆运行经费及后勤业务保障等经费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2022年车辆运行经费及后勤业务保障等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8.56万元,执行数为488.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决策指标分析。该指标分值 20 分,得分20分。项目立项依据较充分,程序较规范。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可操作性较强。二是过程指标分析。该指标分值 20 分,得分20分。项目建立了相关业务及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满足项目管理需求,项目资金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合同书、签报等资料齐全。三是产出指标分析。该指标分值 30 分,得分 30 分。截至 20221231日,项目整体产出较好,按计划完成30名临时驾驶员考核工资发放,对全县49辆公务用车及时维修维护,保障公务用车及时性,完成全县重点工作中我局承担的有关工作,完成公务用车保障,完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年度任务;完成大型会议保障,完成办公用房调配,完成后勤服务工作。四是效益指标分析。该指标分值30分,得分30分。项目实施提升了会计信息质量、为预算编制提供了参考依据,受益群体对此次项目满意度达到了80%以上,项目实施基本合理,功能相对完备,主题突出。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1个,当年财政拨款488.56万元,全年支出488.56万元,执行率100%。通过自评,项目结果为“优秀”。

内容详见附件3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清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清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清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