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czj/2023-00350
  • 发布机构:清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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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公开
2022年度清水县预算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09-0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的指导服务工作。配合部门预算项目的编制及预算绩效目标审核的基础性工作,对部门预算的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提出技术性意见建议,为财政预算执行分析提供依据。

(2)按照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办法,拟订全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心协调有关股室汇总全县非税收入项目,编报非税收入计划;负贵田:常征收事务性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办法,协助县财政局查处违反非税收入征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3)负责对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罚没收据、单位往来结算票据、基金票据等财政票据的管理工作,并指导、服务执收执罚单位合理合规使用则财政票据,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达到“以票控费、以果促收"的管理目标。

(4)完成清水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清水县预算事务服务中心有独立核算机构1个。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2.8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64万元,增长13.84%,主要原因是业务保障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62.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84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6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3万元,占91.39%;项目支出5.40万元,占8.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2.8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7.64万元,增长13.84%。主要原因是业务保障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4万元,增长13.84%。主要原因是业务保障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70万元,支出决算为5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8万元,支出决算为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0万元,支出决算为2.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5万元,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9万元,增长10.18%,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正常晋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1万元,下降39.79%,主要原因是单位正常开支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经费和工会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1万元,下降39.74%,主要原因是单位正常开支减少。

本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培训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4.3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0.09%。组织对“非税业务保障经费”“车改交通补贴”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自评为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分项目进行综述)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非税业务保障经费”“车改交通补贴”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非税业务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了非税收入征管工作运转。“车改交通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万元,执行数为1.325万元,完成预算的63.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证车改交通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2个,当年财政拨款4.325元。通过自评,2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清水县预算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清水县预算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清水县预算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