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乡镇之间有关重大事项。推进平安清水、法治清水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协助县委研究拟订全
县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县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县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8、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要宣传工作。
10、完成县委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中共清水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办公室、执法督导室、综治督导和基层社会治理室、综治专项工作协调室、政治安全和维稳指导室、反邪教协调指导室。
(二)下设事业(非参公)单位
下设清水县社会治理综合治理中心,为事业中心。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报表内容详见附表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89.5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2.34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雪亮工程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989.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8.08万元,占99.85%;其他收入1.49万元,占0.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98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81万元,占27.27%;项目支出719.77万元,占72.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88.0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59.35万元,增长19.2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雪亮工程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8.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35万元,增长19.2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雪亮工程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6.56万元,支出决算为92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5万元,支出决算为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21万元,支出决算为2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2万元,支出决算为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3万元,支出决算为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17.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9.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9.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67万元,增长23.5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社类及住房公积金拨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4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52万元,下降59.11%,主要原因是上年综治中心维修改造费用是在公用经费下支出的,所以上年公用经费支出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广告制作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广告制作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52万元,下降59.11%,主要原因是上年综治中心维修改造费用是在公用经费下支出的,所以上年公用经费支出大。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5万元,增长93.75%,主要原因是开展专项活动租用轩辕大剧院召开会议,增加了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4.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在车改后统一上交县委办使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7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449.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3.21%。2022年度组织对“2022年清水县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工作经费”“2022年综治e通运行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2.9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从立项、预算安排、项目实施到资金支付,都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进行,无违法违规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自评表详见附件2)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2年清水县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工作经费”“2022年综治e通运行经费”等7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综治信息平台运行电路租费
2022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31.4万元,预算调整数31.4万元,实际执行31.4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执行《甘肃省财政厅财务管理办法》支付综治信息平台电路租费,确保综治信息平台正常运行。
2. 综治e通运行经费
2022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37.25万元,实际执行37.25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维护了全县450部综治手持终端的正常运行。
3.综治中心运行经费
2022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20万元,实际执行20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了综治中心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对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进行了大量宣传。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
2022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10万元,实际执行10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打击了黑恶势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5.反邪教工作经费
2022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5万元,实际执行5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人民群众进行反邪教宣传教育;二是有效巩固已转化邪教人员。
6.县级司法救助专项经费
2022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10万元,实际执行0.95万元,执行率9.5%。自评价得分68.17分,原因是本年度只甄选上报一起符合县级司法救助的案件。
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工作经费
2022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335.73万元,实际执行325.95万元,执行率97.09%,自评价得分,99.71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了全县1700余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助的发放,增加了患者家庭的收入;二是督促监护人更好的起到监护作用,减少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发生。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部门年初预算数为710.88万元,全年预算数为989.58万元,实际支出数为98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91万元,项目支出719.77万元,执行率为100%。通过绩效自评,在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等方面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评定等级为优秀。(自评报告内容详见附件3)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中共清水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