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caizhengju/2022-00465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2021年度清水县信访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9-2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1年度清水县信访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全面落实上级关于信访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积极宣传和贯彻《信访条例》等信访法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办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群众在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重大问题;做好县领导同志接待群众来访的事前准备工作。
(三)、负责上级组织转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和本局研究确定为重点案件的立案、交办、督办、结案工作,限期解决群众反映的重要信访问题。
(四)、指导全县信访业务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信访工作新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定期综合研究和通报全县信访工作情况,分析全县信访形势,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和省、市信访部门报送各类信访信息。
(六)、建议县委、县政府追究有关单位因处理信访问题不及时、不认真,造成严重后果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问题。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单位内设机构有三个,分别是办公室、接访和网信室、信访督查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单位性质是行政机构,是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
(三)直属事业(非参公)单位
无。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清水县信访局2021年度总收入170.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0.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70.87万元,为清水县信访局局机关本级当年从中央财政取得的资金。2021年决算数较2020年决算数163.75万元增加7.12万元,增长4.35%。主要是增加人员经费资金等。
(2)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3)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4)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5)本单位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2.清水县信访局2021年度总支出170.8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万元,农林水支出9.1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61.6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21年决算数较2020年决算数145.23万元增加16.45万元,增长11.33 %,主要原因是对项目类别进行了调整,将原来项目支出中的的信访工作经费项目调整到了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9.1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商品服务等方面的支出。2021年决算数较2020年决算数18.52万元减少9.34 万元,减少50.43 %,主要原因是对项目类别进行了调整,将原来项目支出中的的信访工作经费项目调整到了基本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7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8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7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68万元,占94.62%;项目支出9.18万元,占5.3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0.8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12万元,增长4.3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2万元,降低4.35%,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等。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7.49万元,支出决算为16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9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8万元,支出决算为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7万元,降低2.6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津补贴未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25.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8万元,增长101.02%,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用经费跨年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8万元,增长100.98%,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用经费跨年支出、信访事务增多等。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清水县信访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和规程的通知》(甘财绩〔2020〕5号)等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预算支出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我局预算支出项目共计1个,项目名称为特殊信访疑难专项资金项目,全年预算10万元,全年支出5万元,预算执行率50%。通过自评,1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
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10万元,预算调整数10万元,实际执行5万元,执行率50%。自评价得分98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度,严格执行《甘肃省财政厅财务管理办法》、关于省财政厅机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对差旅费、“三公经费”、政府采购、资产购置等事项严格审批、压减支出。及时支付水电费、取暖费等机关运行相关费用,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政府采购及资产购置,做好资产、办公用品验收、登记入账等工作;积极做好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消防设备定期维护,确保办公场所安全运行;及时支付特殊信访疑难专项资金,确保信访积案及时有效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50%,评价结果为“优”。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解决特殊疑难信访案件2件,使上访人息诉罢访,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 (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部本级、各地监管局、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干部教育中心、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清水县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清水县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清水县信访局2021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