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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中共清水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9-2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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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1年度中共清水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乡镇之间有关重大事项。推进平安清水、法治清水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协助县委研究拟订全
县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
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县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县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8、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要宣传工作。
10、完成县委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中共清水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办公室、执法督导室、综治督导和基层社会治理室、综治专项工作协调室、政治安全和维稳指导室、反邪教协调指导室。
(二)下设事业(非参公)单位
下设清水县社会治理综合治理中心,为事业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收、支总计 837.23万元。与 2020 年度相比, 收、支总计增加 111.21 万元,增加 15.32%,主要是建设改造了综治中心,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收入合计 793.5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785.09万元,占98.9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83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65万元,占34%;项目支出552.58万元,占6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28.7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4.15万元,增长14.37%。主要原因是建设改造综治中心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8.7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98%。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4.73万元,支出决算为81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2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其他扶贫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9万元,支出决算为1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4.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5.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3万元,增加1.71%。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56万元,增长104.38%,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用经费用于支付综治中心改造建设,维护(修)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差旅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会议费支出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培训费支出。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38.314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6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1.66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483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8.314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厅机关共有车辆1辆,车改后交由县委办使用。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和规程的通知》(甘财绩〔2020〕5号)等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我委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预算支出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448.5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我委预算支出项目共计7个,全年预算448.57万元,全年支出438.57万元,预算执行率97.77%。通过自评,6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
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综治信息平台运行电路租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31.4万元,预算调整数31.4万元,实际执行31.4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度,严格执行《甘肃省财政厅财务管理办法》支付综治信息平台电路租费,确保综治信息平台正常运行。
2.综治e通运行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37.25万元,实际执行37.25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99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维护了全县450部综治手持终端的正常运行。
3.    综治中心运行经费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20万元,实际执行20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20万元,实际执行20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5.反邪教工作经费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5万元,实际执行5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6.县级司法救助专项经费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105万元,实际执行0万元,执行率0%。自评价得分20.88分,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原因是本年度没有需要救助的案件,故此项经费没有使用。
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工作经费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324.92万元,实际执行324.92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 资金。
二、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 结余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 (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部本级、各地监管局、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干部教育中心、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机关服务中心为部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各地监管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局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中共清水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中共清水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中共清水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