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1年度清水县博物馆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博物馆各项工作。
(二)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研究、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充实博物馆展品的内容,提高展品的内涵。
(三)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完善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博物馆防火、防盗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四)充分发挥博物馆社会教育与服务功能,在历史文化传承、青少年社会教育、社区文化建设及馆际协作交流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五)利用各种现代科技手段和媒介开展文物宣传展示活动,提升博物馆影响力。
(六)承担博物馆专业的科研项目并进行学术文化交流。
(七)加强博物馆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文物保存环境,提升陈列展览档次和水平。
(八)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博物馆事业编制12名。设馆长1名,副馆长1名。
(一)单位内设机构
县博物馆设下列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清水县博物馆内设机构4个:
(一)办公室。负责处理博物馆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文书归档、印章管理;负责公文材料及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抓好工作督办;负责馆内人事调配、教育培训、出勤管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各种会议的筹备、考评及保障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理论学习、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社会综治等公共性业务;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等工作;负责单位财务和人事劳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文物股。负责文物藏品管理工作;负责文物库房和展厅的文物藏品科学保管工作;负责基本陈列展览、临时展览及交流展的陈列布展与展览提升改造工作;负责业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工作;负责博物馆科研项目及文物学术研究工作;负责社会流散文物征集工作;负责博物馆工程项目建设工作。
(三)宣教股。负责单位的讲解接待工作;负责文物的宣传展示,特别是重大节假日、纪念日的宣传展示工作;负责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工作;负责博物馆“四进”工作;负责文物的数字化展示及博物馆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运行及维护工作;负责文化创意产品的设计、研发工作;负责博物馆志愿者团队的培训及活动开展管理工作。
(四)安全股。全面负责博物馆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博物馆工作人员安全值班工作;负责博物馆各类服务设施的配备及维护工作;负责博物馆的安防和消防工作;负责博物馆各类综合应急演练工作;负责博物馆库房、展厅、观众及各项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馆内员工的防火、防盗、防爆、防抢等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博物馆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参与博物馆各项工作制度的建立与健全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23.6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91万元,减少1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1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97万元,占 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2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1万元,占56%;项目支出98.56万元,占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3.6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35.91万元,减少1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6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91万元,降低16%,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等。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4.16万元,支出决算为22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4万元,提高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5.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6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用经费跨年支出及新增在职人员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控制车辆燃油、修理等费用,节约运行成本。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用车1辆。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馆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度,严格执行《甘肃省财政厅财务管理办法》、关于省财政厅机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对差旅费、政府采购、资产购置等事项严格审批、压减支出。及时支付水电费、卫生费、取暖费等事业运行相关费用;保障好各股室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对水、电、暖气、监控、空调、等管理工作;按期检查电话线路、配电、供水、空调等设备运行情况,对出现故障的设备及时维修维护,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政府采购及资产购置,做好资产、办公用品验收、登记入账等工作;积极做好安全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消防设备定期维护,确保大楼安全运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开展预算改革、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中国财税博物馆开展文物保护、公益展出等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