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1年度清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服务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
(二)负责全县以农资商品、农村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和再生资源为重点,覆盖县、乡、村三级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建设。
(三)按照县政府的授权,负责国家化肥、农药、农用物资等重要物资的储备、供应和经营指导工作;负责废旧物资再生资源的经营指导工作。
(四)向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六)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完善基层供销社管理制度,发展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综合服务社和消费、金融、土地流转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七)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拓宽经营服务领域, 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八)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文化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教育培训。
(九)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指导本级社有资产规范运营,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十)指导业务范围内的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业务活动,推动行业协会与联合社融合互补、协同发展。
(十一)参与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其他县区供销合作社、各部门组织的国内外经济交往活动,发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和友好合作关系,接受捐赠、资助等。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清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隶属县政府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编制1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机构设置
1、机构设置:内设4个股室(办公室、业务股、合作指导股,社有资产服务股)
2、人员构成:截止2021年12月31日职工人数,总编制17名,实有在职人员14名,参公12名、机关工人2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86.6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1016.39万元,减少544.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8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1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8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10万元,占90.06%;项目支出18.55万元,占9.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6.1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17.16万元,下降546.5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1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7.16万元,降低546.51%,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项目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35万元,支出决算为2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67元,增加25.4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6.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9万元,增长15.44%,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用经费跨年支出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清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公务用车。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9万元,增长15.44%,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用经费跨年支出等。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培训费支出。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清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公用车。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和规程的通知》(甘财绩〔2020〕5号)等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我社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预算支出一级项1个,涉及资金9.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8.6%。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我社预算支出项目共计1个,全年预算10万元,全年支出9.8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自评,1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秀”。
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供销社改制拖欠社保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10万元,预算调整数10万元,实际执行9.86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99.8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预算资金到位率为100%,预算编制及执行合理,预算执行率100%,财务监控有效,资金使用规范,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高效及时完成供销社改制拖欠社保费发放任务。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社对2021年供销社改制拖欠社保费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2021年,县财政安排供销社改制拖欠社保费项目资金10万元,批复预算1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累计支出9.8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评价结果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 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 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 结余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清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