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caizhengju/2022-00557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2021年度清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9-2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2021年度清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规划和规章制度。

 (二)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行使法律法规规定或县政府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权限。

 (三)安排部署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任务。

 (四)承担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责任。

 (五)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六)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实行业务指导,督查考核执法工作,并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备案。

 (七)统一指挥调度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开展重大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活动,直接立案查处重大复杂行政案件。

 (八)统一管理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标识。

 (九)受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与投诉。

 (十)负责审批和管理县城规划区内户外广告的设置。

 (十一)负责审批和管理县城规划区内临街机动车维修、清洗经营点的设置。

 (十二)协调有关部门对在县城规划区内占用车行道以外道路设置车辆停放点(包括临时停放点)进行统一规划、审批。

(十三)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1.机构情况。我局为事业单位,属于独立核算的一级核算单位。下设办公室、执法股、法制股;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2.人员情况。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35人,现有事业编制人数30人,其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7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3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34.0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48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34.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4.0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3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92万元,占84.7%;项目支出51.17万元,占1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4.0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58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0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58万元,增长13.1%,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58万元,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6.3万元,支出决算为32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4%。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8万元,支出决算为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2.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4.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6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基本工资和奖励金增长。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38.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2万元,增长23.77%,主要原因是部分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增长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75万元,支出决算为1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9.75万元,支出决算为1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11.73万元,支出决算为1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8.01万元,支出决算为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2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2万元,增长23.77%,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和公务交通补贴增长等。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7.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42%。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和规程的通知》(甘财绩〔2020〕5号)等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资金3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我局预算支出项目1个,为业务保障经费项目。全年预算30万元,全年支出29.99万元,预算执行率99.97%。通过自评,1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

业务保障经费绩效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业务保障经费项目共计批复预算30万元,预算调整数29.99万元,实际执行29.99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依照2021年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各项指标全面完成,完成执法车辆的运行维修保养,保障正常运行;及时发放门卫、协管人员和司勤人员3人工资补助,保障城管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全面开展违章建筑拆除和流浪犬的整治工作,提高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水平,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 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 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 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 (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部本级、各地监管局、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干部教育中心、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机关服务中心为部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信息网络中心、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预算评审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珠算心算协会和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清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清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单位整体自评表.xlsx

 附件3-清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