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机关工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1年度中共清水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机关工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含直属单位党组织,下同)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县直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县委汇报县直单位党的建设情况。
2、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教育。
4、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县委汇报。
5、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做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
6、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或组建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审批其组成人员。审批工委所属党总支、支部发展的新党员。
7、配合县委有关部门抓好县直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并向县委报告。
8、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问题,审批县直机关总支、支部对党员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9、了解掌握县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0、开展党内培训工作,有计划、有重点的对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轮训。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编制6人,后勤事业1人,下设事业中心编制4人。年未实有人数行政4人,事业1人,后勤事业1人,财务隶属关系,由清水县财政统一预算支付管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收、支总计 65.25 万元。与 2020年度相比, 收、支总计各减少 3.73 万元,减少5.4% ,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65.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8.25万元,占89.27%;年初结转结余7万元,占1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6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13万元,占80.08%;项目支出12.96万元,占19.9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2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2万元,减少4.9%,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49%。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2万元,减少4.9%,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12万元,占89.48%;农林水支出6.12万元,占10.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7.81万元,支出决算为5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12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内人员变动。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5.65万元,支出决算为4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内人员变动,工资性支出减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16万元,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年初未列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 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9.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本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无车辆支出。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工委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5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2.23万元,增加177% ,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调整。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机关工委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项目。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机关工委2020年度无绩效自评项目。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度,严格执行《甘肃省财政厅财务管理办法》、关于省财政厅机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对差旅费、“三公经费”、培训费、政府采购、资产购置等事项严格审批、压减支出。及时支付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机关运行相关费用;保障好各处室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对水电暖气、监控、空调、电梯、灯光、高低压配电等管理工作;按期检查电话线路、电梯、配电、供水、空调等设备运行情况,对出现故障的设备及时维修维护,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政府采购及资产购置,做好资产、办公用品验收、登记入账等工作;积极做好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消防设备定期维护,确保办公场所安全运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 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 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 结余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 (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部本级、各地监管局、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干部教育中心、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清水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