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1年度清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县行政审批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接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接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和政务服务管理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窗口单位行政审批工作的考核,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和有关业务培训工作。
(四)负责管理和监督进驻大厅的行政审批项目,负责统计、整理、汇总窗口行政审批业务运转情况。
(五)负责受理、核实和协调处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单位或工作人员违反审批制度的投诉。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行政审批中心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文书归档、印章管理;负责公文材料及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抓好工作督办;负责人事调配、教育培训、出勤管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各种会议的筹备、考评及保障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理论学习、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社会综治等公共性业务;负责单位财务和人事劳资工作。
(二)业务股。负责指导“接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的落实及各窗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业务办理工作;负责指导和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审批流程再造、审批环节优化等工作;负责了解、汇总、统计各窗口及各分厅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编制、调整以及办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信息化网络系统软硬件及其他电子设备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三)督查股。负责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履职履责、办事效率、服务态度、以及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负责各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督促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负责进驻单位窗口的设置、调整及人员的进驻、调整和更换工作;负责各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考核及通报工作;负责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88.2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57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主要是项目资金收、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87.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58万元,占9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8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9万元,占74%;项目支出22.8万元,占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2.5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61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主要是项目资金收、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5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4%,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1万元,降低18%,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等。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73万元,支出决算为8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
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4万元,增加0.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7.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4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政府购买服务临时人员工资下拨为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XXX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清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和规程的通知》(甘财绩〔2020〕5号)等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预算支出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9.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我中心预算支出项目共计2个,全年预算19.6万元,全年支出19.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自评,2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
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2021年度业务保障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10万元,预算调整数10万元,实际执行10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度,严格执行《甘肃省财政厅财务管理办法》、关于省财政厅机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对差旅费、政府采购、资产购置等事项严格审批、压减支出。及时支付水电费、取暖费等机关运行相关费用;保障好各股室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对水电暖气、监控、空调、灯光、高低压配电等管理工作;按期检查电话线路、配电、供水、空调等设备运行情况,对出现故障的设备及时维修维护,建立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政府采购及资产购置,做好资产、办公用品验收、登记入账等工作;积极做好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消防设备定期维护,确保大厅安全运行。
2.临时人员工资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12.48万元,实际执行9.6万元,执行率77%。自评价得分99.08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为我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人力保障,提高咨询引导、打印复印和安全保障等方面力度,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预算资金到位率为100%,预算编制及执行合理,资金管理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规范,完成4名临时工作人员考核及工资发放,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及群众满意度都达到了预期目标,综合评价该项目结果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 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 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 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 (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部本级、各地监管局、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干部教育中心、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信息网络中心、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预算评审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珠算心算协会和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清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