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caizhengju/202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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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清水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9-2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2021年度清水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动物疫控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二)负责本辖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的防控策略与技术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三)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承担全县动物防疫工作安排,开展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和每月的补免工作。建立健全畜禽免疫档案,制定和签订乡镇防疫目标责任书。(《动物防疫法》第14条)。

(四)组织和实施全县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疫情预警、预报及疫情报告;承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负责动物疫病监测、实验室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研究工作。(《动物防疫法》第9条)。

(五)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的技术工作,免疫抗体检测与分析评估;负责对除重大动物疫情外其他动物疫情的认定(《动物防疫法》第27条)。

(六)负责对发生动物疫病后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安全区的划定、配合做好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措施的实施(《动物防疫法》第31、32条)。

(七)负责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流行、防治情况,组织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宣传普及动物防疫科学知识,提高动物防疫水平(《动物防疫条例》第10条)

(八)负责统筹全县动物疫苗发放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动物防疫养殖小区示范化建设工作、动物防疫示范村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县动物消毒灭源工作。

(十一)负责动物疫情应急演练工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

(十二)承担兽医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和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对基层防疫人员的管理培训、技术指导工作。

(十三)配合上级各部门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单位构成看,清水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清水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二级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13人,实有12人。无内设机构。独立财务决算。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37.2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2万元,减少3.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和年初结余结转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37.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1.47万元,占93.35%,其他收入15.77万元,占6.6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7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28万元,占49.43%;项目支出119.96万元,占50.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1.4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5.62万元,减少3.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和年初结余结转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4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9.43%,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2万元,增加2.1%,原因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9.22万元,支出决算为11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7万元,降低3%,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有退休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4.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工会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决算数大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下乡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决算数大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下乡次数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决算数大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下乡次数增加。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0辆。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单位运行经费支出4.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单位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X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和规程的通知》(甘财绩〔2020〕5号)等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预算支出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04.1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我单位预算支出项目共计1个,全年预算10万元,全年支出104.19万元,通过自评,该项目自评结果为良”。

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财政事业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10万元,预算调整数10万元,实际执行104.19万元。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度,严格执行《甘肃省财政厅财务管理办法》、关于省财政厅机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对差旅费、“三公经费”、培训费、政府采购、资产购置等事项严格审批、压减支出。及时支付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机关运行相关费用;保障好各处室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对水电暖气、监控、空调、电梯、灯光、高低压配电等管理工作;按期检查电话线路、电梯、配电、供水、空调等设备运行情况,对出现故障的设备及时维修维护,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政府采购及资产购置,做好资产、办公用品验收、登记入账等工作;积极做好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消防设备定期维护,确保大楼安全运行。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 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 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 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 (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部本级、各地监管局、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干部教育中心、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机关服务中心为部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开展预算改革、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反映各地监管局开展财政预算监管等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信息网络中心、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预算评审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珠算心算协会和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七、外交支出(类)对外援助(款)对外援助(项):反映对外国政府(地区)提供的各种援助和技术合作支出。

十八、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 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

十九、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捐赠(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救灾、馈赠等支出。

二十、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股金及基金(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章程或协定规定缴纳的股金或基金。

二十一、外交支出(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其他对外合作与交流支出(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多边和双边对外财经交流活动的支出。

二十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展会计类教育及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为配合财政业务工作开展,干部教育中心对相关财政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二十四、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自身运转的支出。

二十五、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研究生教育的支出。

二十六、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科研、房屋租赁等项目的支出。

二十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用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珠心算保护项目的支出。

二十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中国财税博物馆开展文物保护、公益展出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各地监管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局的支出。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十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三十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清水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清水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清水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