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1年度清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清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是隶属于清水县农业农村局的副科级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1、村级财务的监督、 审查以及财务公开;2、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进行调解和仲裁,调查处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3、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监督各项减负惠农政策的落实, 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治理涉农乱收费、乱集资、 乱摊派、乱罚款等行为,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接待群众来 信来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4、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建设。5、开展农村经济统计工作。
全站核定事业编制10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0人(其中:副科级领导1人,一般人员9人)。在人员组成中,现有副高级农经师2人,农经师5人,助理农经师1人,事业管理人员1人,技术工三级1人。
二、机构设置
单位设内部机构2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50.9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3.12万元,减少240.8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3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7.6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5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2万元,占23.11%;项目支出346.73万元,占76.8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0.9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113.12万元,减少240.8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0.9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3.12万元,减少240.8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项目资金减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23万元,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9万元,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9.10万元,支出决算为449.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9万元,增加13.05%,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正常晋升工资增加。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3.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8万元,增长25.57%,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取暖费、差旅费等费用的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当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当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业务。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当年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业务。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7.37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37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37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清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共有车辆1辆。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和规程的通知》(甘财绩〔2020〕5号)等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我站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预算支出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450.9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我站预算支出项目共计3个,全年预算450.92万元,全年支出450.9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自评,3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
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财政事业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116.23万元,预算调整数116.23万元,实际执行116.23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度,严格执行《甘肃省财政厅财务管理办法》、关于省财政厅机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对差旅费、“三公经费”、培训费、政府采购、资产购置等事项严格审批、压减支出。及时支付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机关运行相关费用;保障好各处室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对水电暖气、监控、空调、电梯、灯光、高低压配电等管理工作;按期检查电话线路、电梯、配电、供水、空调等设备运行情况,对出现故障的设备及时维修维护,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政府采购及资产购置,做好资产、办公用品验收、登记入账等工作;积极做好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消防设备定期维护,确保大楼安全运行。
2.农林水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346.73万元,实际执行346.73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对全县100家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合作社)的带头人集中进行培训,人均培训经费1500元。结合我县特色种养产业发展,有针对性地开展生产、经营和管理业务培训。通过加强组织培训,使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带头人生产经营水平明显提升,带动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显著提高。二是清水县2021年家庭农场培育项目,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择“四有”(有产业、有阵地、有账务、有制度)规范运营、发展较好的50个,每个奖补资金2万元,用于种养产业建设、生产加工基础设施建设、品牌创建等。要求家庭农场项目总投资要达到6.7万元以上,其中2万财政奖补资金要形成实物资产,自筹资金支出要有正式税务发票,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实施。按项目设定的目标,全部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三是完成年度扶持家庭农场计划数量、完成扶持的项目进度,并通过验收;在预算方案内完成所扶持的家庭农场项目、实施农场稳定增收、项目完成好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程度得到提升;对周边群众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带动土地流转的效益显著。四是完成清水县2021年合作社规范运营能力提升奖补项目建设任务。五是完成产改等其他项目建设。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站对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2021年,安排2021年农林水项目支出333.4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3.31万元,共计批复预346.7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346.7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累计支出376.7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评价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经部门自评,该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 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 (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部本级、各地监管局、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干部教育中心、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机关服务中心为部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反映各地监管局开展财政预算监管等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四、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为配合财政业务工作开展,干部教育中心对相关财政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各地监管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局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五、“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清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