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1年度清水县农机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清水县农机服务中心成立于2019年7月,系隶属县农业农村局管理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中心主要承担: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业机械的法律、法规;组织当地农业机械农田作业,抗灾救灾;负责农业机械安全作业的监督管理;进行农业机械示范推广;指导和管理农业机械服务体系的建设;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负责特定种类农业机械调查;指导农机安全生产,农机行业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农机维修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农机报废更新工作。;负责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以及农业机械以旧换新工作;负责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办理登记、入户、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工作;负责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及驾驶人员办理登记、入户、发牌证等项职能。应编制25人(实有编制24人)。
(二)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概况。
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股、农机推广股、农机服务股“一室三股”、农机化学校1个。现有县级农机人员25人(参公管理干部4人,机关工人7人,事业管理4人,专技9人,事业工人1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08.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2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经费减少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0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8.2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0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71万元,占79.95%;项目支出61.88万元,占20.0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8.5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87万元,增长-4.2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5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1万元,增长-2.44%,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等。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65万元,支出决算为1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7.44万元,支出决算为29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0.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1万元,增加7.2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5.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万元,增长498%,主要原因是水费、电费、取暖费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4万元,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17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17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23万元,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万元,增长498%,主要原因是水费、电费、取暖费等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微小企业合同金额1.2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清水县农机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专项资金1个(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经费),开展自评1个,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组织对“会计管理”一级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8.5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经部门自评,该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 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 (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部本级、各地监管局、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干部教育中心、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机关服务中心为部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反映各地监管局开展财政预算监管等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四、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为配合财政业务工作开展,干部教育中心对相关财政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各地监管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局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五、“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清水县农机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