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清水县委办公室、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发〔2019〕1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清水县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县妇联)是全县妇联组织的领导机关,是县委和市妇联双重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开展妇女群众工作最可靠最有力的助手,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第三条 县妇联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中心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二)负责指导、推进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和制定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女干部和女性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协管下一级妇联领导班子。
(三)负责指导全县妇联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妇女思想状况、妇女问题调研及妇女理论研究,充分发挥网络和新媒体作用,积极开展网上妇联建设工作。
(四)负责“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标兵的评选表彰及优秀妇女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引领广大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不断提高妇女思想道德素质。
(五)负责扶贫政策宣传、妇女劳动技能培训和公益项目实施,动员和组织城乡广大妇女群众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充分利用好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带领全县妇女脱贫致富同全国人民一道实现小康。
(六)参与全县有关妇女儿童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负责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执行,承担妇女群众信访维权案件的接待处理,为妇女提供法律、心理帮助和服务。
(七)负责“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和家庭文化建设活动的指导和实施,积极推动有关儿童发展与救助项目的实施,做好留守、失依等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
(八)承担清水县女性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
(九)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市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县妇联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内外协调、政务服务和事务管理;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负责县妇联和全县妇联系统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协调综合性调研活动;起草综合性文稿、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统筹接待与会务;负责文电、档案、保密、审计、统计、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协调联络省、市妇联、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
(2)业务部。负责妇联组织建设及干部队伍建设,协管乡镇妇联班子配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指导全县妇联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有关妇女儿童事业和优秀妇女典型的宣传报道;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宣传、动员、组织城乡妇女投身经济建设,实现妇女自身发展,开展城乡妇女“巾帼建功”等活动;负责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法规政策的宣传,负责妇女群众来信来访及参与相关重大案件的接待处理,负责普法、综治、依法治县、禁毒、民族宗教、反邪教、预防艾滋病等工作的协调推进及社会组织参与妇女儿童维权职能的管理服务;负责全县家庭文明建设、关爱留守困境儿童活动,实施有关儿童公益救助项目等工作。
(二)人员情况。
2023年末在职人员7人,与上年末相比,人数减少1人,因人员调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27.6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3.25万元,增长28.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入和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27.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74万元,占83.55%;其他收入53.88万元,占16.4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0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65万元,占30.96%;项目支出211.09万元,占69.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73.7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0.37万元,增长8.0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37万元,增长8.0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15万元,占72.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57万元,占21.76%;卫生健康支出3.42万元,占1.25%;农林水支出4.60万元,占1.68%;住房保障支出6.99万元,占2.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2.38万元,支出决算为27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0.04万元,支出决算为19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9万元,支出决算为5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1.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就业补助金(劳务品牌培训)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1万元,支出决算为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调出1人,医疗保险代扣费用减少。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6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为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用于支付单位2名驻村工作队员补助金。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3万元,支出决算为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一人,住房公积金代扣费用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是调出1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
公用经费6.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1万元,增长68.94%,主要原因是开展活动次数增多,活动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几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行政类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支出决算为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支出决算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支出决算为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支出决算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支出决算为0。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元,支出决算为0。无外事接待费支出。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为0;公务用车购置为0,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国内公务接待为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1万元,增长69.05%,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办公楼电费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25.0%,主要原因是今年开展的劳务品牌家政服务员培训项目人数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3.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部门项目共有5个,共涉及资金1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8.8%。组织对“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建设经费”“行政村(社区)妇联主席报酬”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两个项目都较好完成了计划内规定的项目任务,“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建设经费”评价得分99分,“行政村(社区)妇联主席报酬”评价得分98分。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建设经费、行政村(社区)妇联主席报酬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5个,当年财政拨款124万元,全年支出124万元,执行率100%。通过自评,项目结果均为“优”。
1.“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10个家美积分超市建设费用支出,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目标、质量指标均已完成。二是在各乡镇建立“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共计10个,每个“超市”投资1万元,共计10万元。该项目未曾偏离绩效目标。
2.妇联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妇联宣讲、宣传活动、“三八”及妇联办公室等各项支出,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目标、质量指标均已完成。二是完成妇联宣讲活动120场(次)、宣传活动50场(次)、“三八”活动及妇联办公室等各项支出。该项目未曾偏离绩效目标。
3.行政村(社区)妇联主席报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7.2万元,执行数为97.2万元,用于全县270个村(社区)妇联主席报酬发放支出,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目标、质量指标均已完成。二是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全县270个行政村(社区)妇联主席每人每月发放报酬300元,共计97.2万元。该项目未曾偏离绩效目标。
4.妇儿工委办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编制《两规划》、妇儿工委办公室活动经费支出,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目标、质量指标均已完成。二是完成编制印发《两规划》100本、宣传资料2000份,完成了全县妇女儿童宣传受益人数约20万人。该项目未曾偏离绩效目标。
5.农村妇女“两癌”保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8万元,执行数为6.8万元,主要用于为全县6800名“两癌”检查妇女每人投入“两癌”保险1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目标、质量指标均已完成。二是为全县6800名“两癌”检查妇女每人投入“两癌”保险10元,共计6.8万元。该项目未曾偏离绩效目标。
附:附件2-清水县妇联2023年度整体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5个,当年财政拨款124万元,全年支出124万元,执行率100%。通过自评,项目结果均为“优”。
详见附件3-清水县妇联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清水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清水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清水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