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czj/2024-00364
  • 发布机构:清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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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公开
2023年度清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09-1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目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全县机关事务工作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机关事务工作。

(二)拟订县级党政机关、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后勤体制改革意见并指导实施。

(三)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除学校、医院等外)、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有偿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除学校、医院等外)、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管理有关工作。

(四)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制定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行政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编制办公用房修缮计划,审批修缮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调配使用、出售租赁等管理工作。

(五)指导和推动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拟订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考评、能耗统计及节能改造项目方案审核、建设监管、效果评价工作。

(六)指导全县公务用车(不含执法执勤用车,下同)管理工作,拟订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的编制管理、配备和更新审批等工作。

(七)负责县级党政机关跨区域公务用车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县级机关一般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和县级行政综合执法用车服务平台及车辆的建设、管理、使用、维护;负责县级公务用车平台的司勤人员教育、管理、考核等工作。

(八)负责全县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会场服务保障工作。

(九)负责县本级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改造经费、公共机构节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

负责县委院子、县委办公楼、县政府院子、县政府办公楼和公寓楼的安全保卫工作;车辆进出停放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公务用房、水、电、天然气、冷暖气供应、照明亮化等相关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维修;院内绿化及环境卫生日常管护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协机关办公区的消防、水暖电气、办公设施维护维修等后勤服务工作由各自机关负责。县委办公楼、县政府办公楼办公区的办公设施管理工作由各自单位负责。

2. 与县财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县机关事务中心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除学校、医院等外)、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经营性用房及附属设备等国有固定资产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有偿使用管理等工作,制定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县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事务;拟订全县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制度、标准;承担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审核单位规范性文件、制度规定,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会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编制、审核、上报年度经费用款计划和临时工作用款计划,并监督实施经费使用;负责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改造经费、公共机构节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等专项经费的汇总、审核、上报、使用和管理;负责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及上报工作;负责单位职工工资的上报审批及发放工作;负责财务档案的归档及保管工作;负责机关运行成本调查统计工作。

(三)公车管理股。拟订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用车的配备审核、编制管理、更新工作;承担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保障用车配备、调剂等变动事项的审批;负责全县公务用车平台化、信息化、标识化工作;负责县级应急抢险、调研督查、接待和综合执法等公务出行的保障工作,承担重大及特殊公务用车的保障任务;指导和协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县级领导实物公务用车的更新、配备;参与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县级公车平台车辆的检修保养、各种业务的办理及编制车辆用油计划。

(四)公房管理股。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除学校、医院等外)、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办公用房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和产权变动等事项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办公用房资产权属登记和界定、资产清查、资产评估监管、统计报告和巡检考核等管理工作;指导、推动、规范办公用房产权产籍管理;承担办公用房标准执行、使用监管及巡检考核工作;承担办公用房的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权属登记、使用调配、处置利用工作;编制办公用房修缮计划,审批修缮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保管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档案,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除学校、医院等外)、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后勤管理股。负责制定县委院子、县委办公楼、县政府院子、县政府办公楼和公寓楼(以下简称该区)后勤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该区后勤管理服务保障体系;负责该区水、电、暖及物业费用的统计和服务保障工作;编制该区修缮计划;负责该区水电暖设施、公共设备、附着物、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养护、维修工作;负责该区消防安全、防汛设备、通讯线路等的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协调消防、水务等部门拟制该区消防、防汛等应急演练计划等;负责该区环境的绿化美化、卫生保洁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对集中办公区物业公司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六)公共机构节能股。指导和推动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拟订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的考评及能耗统计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改造项目的方案审核、建设监管、效果评价工作;承担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会务服务股。全县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会场服务保障工作。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报表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02.1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65万元,下降0.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购置费较上年度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02.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2.13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0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60万元,占23.02%;项目支出463.53万元,占76.9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02.13万元。与年相比,各减少5.65万元,下降0.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购置费较上年度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5万元,下降0.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购置费较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2.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8.64万元,占94.4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0万元,占0.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6万元,占2.25%;卫生健康支出5.22万元,占0.87%;农林水支出2.44万元,占0.4%;住房保障支出10.27万元,占1.7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55.52万元,支出决算为60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8.54万元,支出决算为56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包含60万为乡镇预算的车辆购置费,于年中调剂至乡镇自行采购。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金额为文旅局为我单位调剂的轩辕文化节车辆租赁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88万元,支出决算为1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于年中增加2人,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0万元,支出决算为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年中增加2人,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驻村补助资金于年初不列入预算,后期由财政根据驻村人数统一下发指标,但于年底已全部实现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9万元,支出决算为1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年中增加2人,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4.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71万元,增长17.24%,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于年中增加2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6.91%,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预算较2022年年初预算少1人,故公用经费较去年决算数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95.22万元,支出决算为195.22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6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较去年减少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95.22万元,支出决算为195.22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6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较去年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29.80万元,支出决算为29.8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2万元,下降26.45%,主要原因是今年购置2辆公务用车为小轿车,较去年越野车价格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65.41万元,支出决算为165.41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5万元,增长3.73%,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维修费在逐年增加

3. 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6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5.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43%。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9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保障县直各单位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无二级项目,共涉及资金463.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6.98%。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组织对“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及后勤保障等费”这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3.5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各项指标都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指标值,较好地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

二、 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及后勤保障等费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及后勤保障等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3.53万元,执行数为463.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一是对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30名临时驾驶员考核工资发放,对全县45辆公务用车及时维修维护,保障公务用车及时性,完成全县重点工作中我局承担的有关工作,完成公务用车保障,完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年度任务;完成大型会议保障,完成办公用房调配,完成后勤服务工作。二是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预算资金到位情况、预算编制合理性、预算执行率、财务监控有效性、资金使用规范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政府采购规范性、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质量可控性、合同管理完备性、按期开展节会、有效宣传清水县农特产品等进行分析。经过开展公正合理的自评工作,我单位项目各项绩效自评指标90%以上完成率良好,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1个,当年财政拨款602.13万元,全年支出602.13元,执行率100%。通过自评,项目结果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六、农林水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方面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清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清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清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