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委统一战线工作(县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统战部,接受县委统一战线工作(县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县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统一战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有关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县委统战部办公室负责县委统一战线工作(县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县委统战部其他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县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县委统一战线工作(县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调配。
(一)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向县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二)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贯彻落实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三)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意见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四)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五)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六)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益
(七)联系台湾有关团体及人士,负责联系台湾统左派组织的工作;开展海外反“独”促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胞、台属工作,推动台胞回祖国大陆定居政策的落实;联系、指导、协调县级民主党派、县工商联和统战系统有关团体的对台统战工作。
(八)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九)指导乡镇党委统一战线工作,负责乡镇统战委员培训工作;协调清水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十)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十一)完成中共清水县委和中共天水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委统战部机关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6人,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设部长1名,由县委常委兼任;常务副部长兼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正科级)1名;副部长兼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2名。现有行政在职人员8人,事业在职6人,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人 。县委统战部与侨务办、清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已上报表内容详见附表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45.5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35万元,增长3.5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2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资金40万元,2023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资金24.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43.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82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4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04万元,占77.00%;项目支出56.47万元,占23.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45.5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8.35万元,增长3.5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2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资金40万元,2023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资金24.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5万元,增长3.5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2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资金40万元,2023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资金24.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18万元,占81.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9万元,占7.08%;卫生健康支出5.89万元,占2.4%;农林水支出9.31万元,占3.79%;住房保障支出11.74万元,占4.7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6.04万元,支出决算为24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9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5.48万元,支出决算为20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2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资金40万元,2023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资金24.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82万元,支出决算为1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工资变动和人员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5万元,支出决算为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工资变动和人员变动。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工资变动和人员变动。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9万元,支出决算为1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工资变动和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2.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18万元,增长27.57%,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和单位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8.26万元、津贴补贴24.61万元、奖金14.95万元、绩效工资8.72万元、养老保险14.76万元、医疗保险5.89万元、工伤0.18万元、住房公积金11.74。
公用经费26.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万元,增长29.5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民盟办公经费和宗教团体办公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7.2万元、印刷费5.56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0.94万元、维修费1.36万元、劳务费1.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7.2万元、印刷费5.56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0.94万元、维修费1.36万元、劳务费1.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9万元,增长29.5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宗教团体办公经费5万元和差旅费0.94万元。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召开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5万元,下降21.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培训次数。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1%。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宗教场所“四进”活动、“国好法大”教育经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费、民盟工作经费项目,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宗教场所”、“四进”活动、“国好法大”、“教育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用于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进宗教场所宣传费用,提高群众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民族交往交流缴融。二是加强宗教场所骨干队伍建设,增强宗教场所安全管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够到位;二是宗教场所管理人员培训次数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增加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次数;二是增加宗教场所管理人员培训次数。
2.“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用于创建工作宣传广告费用和制作宣传品,宣传少数民族各项政策;二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政策知晓率,使少数民族群众团结一致,促进了我县和谐发展,人民生活幸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创建工作进度缓慢;二是少数民族群众的政策知晓率抵。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度;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少数民族群众政策知晓率。
3.民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用于保障民盟工作正常开展,购买办公用品;二是保障民盟开展调研工作,开展座谈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民盟工作经费支付进度缓慢;二是民盟办公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民盟工作经费支付进度;二是将民盟的办公用品逐步换新。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统战部预算支出项目共计3个,“宗教场所”、“四进”活动、“国好法大”、“教育经费”项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费”项目;民盟工作经费项目,全年预算13万元,全年支出1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自评,3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在预算执行中过程中,没有发现问题。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中共清水县委统战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中共清水县委统战部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中共清水县委统战部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