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czj/2024-00378
  • 发布机构:清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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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公开
2023年度中共清水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09-1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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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乡镇之间有关重大事项。推进平安清水、法治清水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协助县委研究拟订全

县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县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县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8、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要宣传工作。

10、完成县委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清水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办公室、执法督导室、综治督导和基层社会治理室、综治专项工作协调室、政治安全和维稳指导室、反邪教协调指导室。

(二)下设事业(非参公)单位

    下设清水县社会治理综合治理中心,为事业中心。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报表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52.8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3.3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例如,“雪亮工程”视频监控项目经费较2022年增加1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152.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2.88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15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97万元,占29.40%;项目支出813.91万元,占70.6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52.88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164.8万元,增长16.6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例如,“雪亮工程”视频监控项目经费较2022年增加1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2.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8万元,增长16.6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例如,“雪亮工程”视频监控项目经费较2022年增加1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2.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2.98万元,占92.2%;公共安全支出0.95万元,占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29万元,占4.28%;卫生健康支出10.56万元,占0.92%;农林水支出7.94万元,占0.69%;住房保障支出21.16万元,占1.8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61.47万元,支出决算为115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1%。其中:91.41万元为上级拨款,比如,专职网格员补助资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省级以奖代补经费、教育转化以奖代补经费、中央及省级司法救助资金等。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9.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6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级拨款。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报符合条件的县级司法救助案件只有一件,救助资金为0.9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70万元,支出决算为4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增加,社保缴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9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年初未做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70万元,支出决算为2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8.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8.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66万元,增长26.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4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1万元,增长23.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残疾人保障金的缴纳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垃圾清理费、宣传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基层行政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9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垃圾清理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1万元,增长23.49%,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等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召开大型会议。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3.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在2019年车改后归县委办统一使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9,二级项目0,共涉及资金76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工作经费”“综治e通运行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7.4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从立项、预算安排、项目实施到资金支付,都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文件及政策要求进行,无违法违规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工作经费、综治e通运行经费等9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综治信息平台运行电路租费

2022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31.4万元,预算调整数31.4万元,实际执行31.4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执行《甘肃省财政厅财务管理办法》支付综治信息平台电路租费,确保综治信息平台正常运行。

2. 综治e通运行经费

2022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37.43万元,实际执行37.43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维护了全县450部综治手持终端的正常运行。

3.综治中心运行经费

2023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20万元,实际执行20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了综治中心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对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进行了大量宣传。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

2023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10万元,实际执行10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打击了黑恶势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5.反邪教工作经费

2023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5万元,实际执行5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人民群众进行反邪教宣传教育;二是有效巩固已转化邪教人员。

6. 县级司法救助专项经费

2023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10万元,实际执行0.95万元,执行率9.5%。自评价得分9.5分,原因是本年度只甄选上报一起符合县级司法救助的案件。

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工作经费

2023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338.97万元,实际执行334.85万元,执行率97.09%,自评价得分,98.78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了全县1800余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助的发放,增加了患者家庭的收入;二是督促监护人更好的起到监护作用,减少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发生。

8.“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建设与联网应用

2023年该项目预算300万元,实际执行300万元,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了全县550条视频监控线路的网费支出;二是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9.18乡镇视联动力视频会议系统建设

2023年该项目预算12.6万元,实际执行12.6万元,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了18乡镇及县级综治中心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安装及网费的支出;二是为基层工作者提供了便利。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共9个,全年预算765.4万元,支出525.23万元,预算执行率98.5%,通过自评,8个项目吸盘结果为“优”。

(自评报告内容详见附件3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中共清水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中共清水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中共清水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