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czj/2024-00405
  • 发布机构:清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2023年度清水县温泉景区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09-1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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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核心,依法保护好国有林木、林地,严厉打击偷砍盗伐、破坏动植物资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

(二)拟订省级温泉森林公园保护、建设和发展规划;承担对省级温泉森林公园的建设、规划、经营服务工作;负责对省级温泉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服务工作。

(三)认真贯彻落实种苗建设“引、育、繁、推”的生产方针,坚持“生态建设种苗为先”的理念,为清水绿化和林业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培有良种壮苗。

(四)加强防火宣传,做好景区防火工作,服从上级扑火指挥,积极组织人员参与扑火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五)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天然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六)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做好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重点公益林管护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

(七)加强林场社会事务服务工作,确保林区社会安全稳定。

(八)加大对温泉景区的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生态环境;负责省级温泉森林公园的资源调查、巡护监测、游穗展示等工作,引导景区居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组织和协调开展关于省级温泉森林公园的科学研究工作,开展省级温泉森林公园相关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参与国内省级公园保护与利用的交流与合作。

(九)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收支两条线;做好增收节支,确保职工工资正常发放。

(十)完成清水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清水县温泉景区服务中心为清水县自然资源局下属的科级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85.3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3.69万元,增长101.4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84.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4.69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8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25万元,占46.10%;项目支出153.45万元,占53.9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84.69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143.69万元,增长101.9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69万元,增长101.9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11.74万元,占4.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2万元,占5.07%;卫生健康支出4.66万元,占1.64%;农林水支出139.33万元,占48.9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4.85万元,占36.83%;住房保障支出9.69万元,占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8.16万元,支出决算为28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06%。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列入预算的科技项目资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据内列入该项。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据内列入该项。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8.16万元,支出决算为13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数据内列入该项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数据内列入该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8.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4万元,增长11.2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6万元,下降15.4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84.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4.69万元,执行数为284.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单位整体工作正常云展;二是确保职工工资经费正常发放。三是保障的日常办公费用支付,四是维持社会稳定和职工满意。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初预算138.159008万元,全年预算284.691747万元,全年支出2222.44元,执行率100%,评价结果优秀。

基本支出年初预算1578.37万元,全年预算1738.31万元,全年支出284.691747万元,执行率100%,结果优秀。项目支出年初预算0.649188万元,全年预算153.445452万元,全年支出153.445452万元。通过评,项目结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清水县温泉景区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清水县温泉景区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清水县温泉景区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整体绩效评价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