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czj/2024-00408
  • 发布机构:清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2023年度清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09-1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规划和规章制度。

(二)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行使法律法规规定或县政府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权限。

(三)安排部署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任务。

(四)承担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责任。

(五)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六)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实行业务指导,督查考核执法工作,并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备案。

(七)统一指挥调度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开展重大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活动,直接立案查处重大复杂行政案件。

(八)统一管理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标识。

(九)受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与投诉。

(十)负责审批和管理县城规划区内户外广告的设置。

(十一)负责审批和管理县城规划区内临街机动车维修、清洗经营点的设置。

(十二)协调有关部门对在县城规划区内占用车行道以外道路设置车辆停放点(包括临时停放点)进行统一规划、审批。

(十三)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1.机构情况。我局为事业单位,属于独立核算的一级核算单位。下设办公室、执法股、法制股;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2.人员情况。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35人,现有事业编制人数33人,其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0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3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34.3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7.48万元,增长15.2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74.11万元,增加23.48%,其中: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47.7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26.35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6.64万元,减少-27.1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34.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4.33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3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73万元,占89.73%;项目支出44.59万元,占10.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34.33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57.48万元,增长15.2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74.11万元,增加23.48%,其中: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47.7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26.35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6.64万元,减少-27.1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4.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48万元,增长15.2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74.11万元,增加23.48%,其中: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47.7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26.35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6.64万元,减少-27.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4.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8万元,占8.79%;卫生健康支出13.72万元,占3.16%;城乡社区支出346.08万元,占79.68%;农林水支出8.58万元,占1.98%;住房保障支出27.77万元,占6.3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2.07万元,支出决算为43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00万元,支出决算为3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基数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64万元,支出决算为1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基数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0.42万元,支出决算为34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8万元,支出决算为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由于工资增长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9.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1.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76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37.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5万元,增长231.1%,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26.3万元列入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7.29万元,支出决算为1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2万元,增长54.84%,主要原因是新采购2辆城管宣传车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7.29万元,支出决算为1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2万元,增长54.84%,主要原因是新采购2辆城管宣传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9万元,增长95.8%,主要原因是今年新采购2辆城管宣传车辆,上年采购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7.29万元,支出决算为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万元,增长20.33%,主要原因是车辆增多,保险等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3.61万元、印刷费2.83万元水费0.23万元电费0.45万元、邮电费0.37万元、差旅费1.13万元、维修(护)费1.82万元、劳务费0.24万元、委托业务费0.12万元、工会经费0.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5万元,增长231.14%,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26.3万元列入机关运行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5.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4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45%。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城市管理执法宣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二级项目0,共涉及资金29.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7.26%。组织对城管执法业务保障经费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9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强化市容市貌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管执法业务保障经费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城管执法业务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3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99万元,执行数为29.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购置其他用车2辆,完成执法车辆的运行维修保养,保障正常运行;是及时发放门卫、协管人员和司勤人员3人工资补助;三是购置办公电脑1台;四是全面开展违章建筑拆除和流浪犬的整治工作,提高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水平,取得了满意的效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购置城管执勤岗亭1座因执法方式改变没有采购;二是城市管理过程中执法难度大,乱搭乱建时有发生,拆除难度大;三是流浪犬的整治还不到位,按照流浪犬管理条例,单位管理条件还达不到要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乱搭乱建要从源头抓起,规划先行,继续加强部门联动;二是逐步提高流浪犬管理能力和水平,创造必备条件,适时组织流浪犬的捕捉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我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情况,各项指标全面完成,资金投入和财务、采购、资产及人员管理全面及时完成,无结转结余资金,城市管理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并完成,分别达到100%;市容市貌管理到位,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建立健全组织、人事、档案管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面,信息化建设全面覆盖。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清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清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清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