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制定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销售和后续服务工作;负责配合有关乡镇和部门核准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资格,负责保障性住房配租、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工作;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服务工作。完成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机构设置:我单位为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办公室和保障股两个股室。
2、人员构成:本单位财政拨款供养人员19人,退休6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461.7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190.34万元,下降75.7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29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98.78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46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33万元,占3.44%;项目支出6239.38万元,占96.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461.7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20065.18万元,下降75.64%。主要原因是债券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6.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2.45万元,下降15.18%。主要原因是债券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6.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92.00万元,占3.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0万元,占0.79%;卫生健康支出8.06万元,占0.29%;城乡社区支出383.09万元,占13.65%;农林水支出12.76万元,占0.45%;住房保障支出2288.70万元,占81.5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85.61万元,支出决算为280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7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58万元,支出决算为22.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退休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4万元,支出决算为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退休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6.53万元,支出决算为38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债券项目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7.96万元,支出决算为2288.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债券项目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2.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8.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8万元,增长4.45%,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及新分配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4.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1万元,增长86.63%,主要原因是电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655.00万元,本年支出3655.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为气象站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债券。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4.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0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2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万元,增长86.61%,主要原因是电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没有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7.01%。对2023年度智慧安防小区项目、电动车智能充电桩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9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7.01%。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县级预算项目总共2个,包括城智慧安防小区项目、电动车智能充电桩项目总计下达资金29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部实现支出。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主要负责住房中心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措施。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根据各业务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智慧安防小区项目、电动车智能充电桩项目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智慧安防小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电动车智能充电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8万元,执行数为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完成了工程项目款的支付的支出等工作。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全年职工工资按时发放,同时实现项目经费的支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初预算较小,原因是项目逐年增加。下一步改进措施:年初预算将项目增加所需项目经费纳入预算,尽量减少预算调整金额。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共计批复预算522.68万元,预算调整数522.68万元,实际执行522.68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根据绩效自评结果,以问题为导向,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为下一年预算及执行提供依据,努力提高下一年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用本地基础教育发展服务。本单位绩效评价结果随决算一同公开。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智慧安防小区项目、电动车智能充电桩项目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智慧安防小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电动车智能充电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8万元,执行数为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完成了工程项目款的支付的支出等工作。
附件2-清水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清水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