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czj/2024-00412
  • 发布机构:清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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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公开
2023年度清水县自然资源局(本级)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09-1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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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按事权划分,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湿地保护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编制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提出新建、调整全县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和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库。

8、负责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区域内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和年度防治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监测预警、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科普知识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1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实施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起草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根据授权,对县、乡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16、负责城市规划区和村镇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监管等工作。

17、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和草原局。

1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按照中央顶层设计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清水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及局属事业单位决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局属清水县温泉景区服务中心决算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930.2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7.46万元,下降0.36%,主要是由于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5841.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41.39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586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2.26万元,占17.10%;项目支出13149.12万元,占82.9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861.39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65.77万元,增长0.42%。由于新分配人员和在职人员变动,工资增加,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1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78.8万元,增长19.63%。由于新分配人员和在职人员变动,工资增加,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17.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0万元,占0.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2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3.54万元,占8.1%;卫生健康支出95.67万元,占0.61%;节能环保支出2660.40万元,16.93%;农林水支出3161.55万元,占20.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868.59万元,占30.98%;住房保障支出194.77万元,占1.2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446.15万元,占21.9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966.59万元,支出决算为1571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3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94.54万元,支出决算为127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和实际户数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98万元,支出决算为9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5.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63.69万元,支出决算为266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

6.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16.98万元,支出决算为316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75.77万元,支出决算为486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4.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

8.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5.63万元,支出决算为19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4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8.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2.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05.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7.27万元,增长16.4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6.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2万元,增长33.9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及差旅费相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43.79万元,本年支出143.7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主要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三公经费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没有公务用车,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没有公务用车,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没有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没有公务用车,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没有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没有接待,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没有接待。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没有接待。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没有接待。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9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差旅费、工会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2万元,增长33.98%,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下秀差旅费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没有大型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没有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290.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90.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90.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90.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林场用车,由于林场资产调入。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6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442.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土地出让评估费”“土地征收补偿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涉及的两个项目总体评价结果为优秀,项目绩效目标均能按照年初申报目标值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过程规范严谨,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的设定及选择科学合理。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经费”、“防灾减灾护林防火经费”等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0万元,执行数为3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算执行率100%;二是项目绩效目标均能按照年初申报目标值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自评结果为优秀。

2.“防灾减灾护林防火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算执行率100%;二是项目绩效目标均能按照年初申报目标值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全面完成2023年全县护林防火任务,自评结果为优秀。

3.“耕地资源质量分类”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29万元,执行数为12.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算执行率100%;二是项目绩效目标均能按照年初申报目标值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完成2021年度更新工作,形成2个年度更新成果与1个年度监测成果,自评结果为优秀。

4.“国家公益林森林保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算执行率100%;二是项目绩效目标均能按照年初申报目标值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全面完成600830亩国家公益林森林保险承保工作,自评结果为优秀。

5.“土地出让评估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算执行率100%;二是项目绩效目标均能按照年初申报目标值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在2023年完成清水县土地征收后的土地出让评估,自评结果为优秀。

6.“土地征收补偿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执行数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算执行率100%;二是项目绩效目标均能按照年初申报目标值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完成复合陶瓷、耐材一体化综合循环利用项目;南道河以东片区普通商品住房;东部热源厂改扩建等项目的土地征收,自评结果为优秀。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6个,当年财政拨款3442.29万元,全年支出3442.29万元,执行率100%。通过自评,6个项目结果均为“优秀”。

详见附件3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清水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清水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清水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