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清水县农村能源办公室是隶属于清水县农业农村局的一个下属副科级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全办核定事业编制8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8人。根据《甘肃省农村能源建设管理条例》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上,主要职责有: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能源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编制农村能源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农村能源试验、示范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
(四)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农村能源行业管理。
(五)负责农村能源技术推广、培训、咨询服务以及国内技术合作与交流。
(六)负责农村节能减排工作。
(七)负责农村能源建设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统计工作。
(八)依法查处违反本条例的行政案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此外还负责清水县农村能源行业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农村能源办公室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档案、人事劳资、后勤保障、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等的计划和管理工作。组织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类会议、并做好会议、学习记录;负责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落实工作;负责户厕改造和乡村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节能和新能源开发的督查、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农村能源建设安全管理日常督查工作;组织全县农村户用沼气项目维护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后续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各类报表的填报工作;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农村能源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全县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申报和计划年度任务下达工作;负责全县年度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台账建设工作,收集农村能源建设资料、信息;参与全县农村能源的宣传工作;参与全县农村能源项目建设的调研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财务室:负责部门预算、年度财务决算编制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村能源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各种证照年度审验,协助主任、副主任抓好单位项目资金管理、三公经费、单位工资审核等财务事项日常办理工作。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九张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173.6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72.72万元,下降38.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173.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3.66万元,占99.69%;其他收入9.96万元,占0.3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17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63万元,占3.01%;项目支出3077.99万元,占96.9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163.6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632.94万元,下降34.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3.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32.94万元,下降34.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3.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6万元,占0.29%;卫生健康支出3.52万元,占0.11%;农林水支出3141.73万元,占99.31%;住房保障支出7.30万元,占0.2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4.10万元,支出决算为316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2.1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业农村局拨付本单位奖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19万元,支出决算为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未加人员经费,主要为本单位职工的社保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0万元,支出决算为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降低。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0万元,支出决算为314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122.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项目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1万元,支出决算为7.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职工基础绩效奖加入公积金基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6万元,增长13.4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职务晋升及正常晋升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3.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56%,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30万元,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相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30万元,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61.73%,主要原因是本年下乡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为本年上级单位的奖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本单位职工下乡。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自评为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人员经费”绩效自评结果。“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63万元,执行数为95.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完成了我站财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支出。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我办共有“人员经费”95.6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累计支出95.6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评价结果为“优”。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
附件1-清水县农村能源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