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负责全县由县级及以下(包括乡镇)实施的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泵站更新改造、“五小工程”等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运行服务工作。
3.完成清水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年独立核算机构1个,内设:
(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催办、收集、整理、归档、管理等工作;负责按时上报各项报表,做好考勤记录工作;负责本单位财产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会议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督促落实本中心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本单位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负责各类小型水利工程的规划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环境评估报告表、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编制报批等工作。负责各类报账、经费预算等财务工作。
(三)建设运行股。负责各类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服务、组织实施以及各类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水库、水电站、堤防、泵站等“五小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等工作。
(四)资料室。负责本中心各类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资料以及各类公文的整理、归档、管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640.5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5.52万元,增长4.5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610.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0.8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64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02万元,占10.57%;项目支出2361.53万元,占89.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640.5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95.22万元,增长7.9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8.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4.42万元,下降50.5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8.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2万元,占4.59%;卫生健康支出10.17万元,占0.91%;节能环保支出89.90万元,占8.03%;农林水支出946.75万元,占84.61%;住房保障支出20.81万元,占1.8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2.72万元,支出决算为111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6.7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11万元,支出决算为5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抚恤金。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一人。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9.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8.59万元,支出决算为94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6.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14万元,支出决算为2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98万元,增长16.8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8.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7万元,增长9.59%,新增一人。公用经费用途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521.60万元,本年支出1521.6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支付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57.6万元,支付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364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9%。组织对2023年水利工程运行及管护费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经济成本控制在预算内,管护人员4名,资金支付率达到100%,项目未曾偏离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3年水利工程运行及管护费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水利工程运行及管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程支付率100%,工程完成率100%;二是完成效益指标社会服务效益100%,长效管理机制100%;三是完成满意度指标95%。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通过集思广益,学习借鉴国家、省、市、县及其他部门经验规范本单位评价指标;二是通过专家评议,因素分析等多渠道进行绩效评价。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该项目未曾偏离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清水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