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利工作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2. 负责统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项规划;提出水利建设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级水利奖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税收的政策建议。
3. 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浅层微咸水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等工作。
4. 承担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节约用水政策,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5. 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6. 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河道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主要河流、水库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
7. 负责水利水电移民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监督管理、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与监督检查及移民补偿和安置的验收工作;负责水库移民政策的宣传、移民培训和信访工作。
8. 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排水、村镇供水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引黄灌溉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9. 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的验收工作。
10. 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调解处理乡镇(街道办)间的水事纠纷,受县政府的委托调解处理县际间水事纠纷;组织实施水利行政许可和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经营性收费的计收管理工作。
11. 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12. 编制、审查县内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实施重大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监督实施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13.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利用外资、引进国(境)外智力等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宣传、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14. 负责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雨情、水情等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
15.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清水县水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1个,为清水县水政监察大队。局属事业(非参公)单位5个,包括:清水县水土保持站、清水县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队、清水县城乡供水工程管理站、清水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清水县水旱灾害防止中心。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表格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742.3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743.21万元,增长146.81%,主要原因是汤浴水库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下达。(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9579.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79.69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974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4.78万元,占7.22%;项目支出18317.58万元,占92.7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742.3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2217.56万元,增长162.3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汤浴水库项目及黄门水源置换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下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85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汤浴水库项目及黄门水源置换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下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0.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6万元,占0.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04万元,占3.35%;卫生健康支出50.97万元,占0.71%;节能环保支出89.90万元,占1.25%;农林水支出6619.13万元,占91.67%;住房保障支出100.76万元,占1.4%;其他支出110.00万元,占1.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96.68万元,支出决算为722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1.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车补调剂及党员阵地建设资金,未纳入预算。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9.93万元,支出决算为24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分配人员及调入人员经费未纳入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77万元,支出决算为5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分配人员及调入人员经费未纳入预算。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9.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12.35万元,支出决算为661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7.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资金的下达,未纳入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63万元,支出决算为10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分配人员及调入人员经费未纳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4.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74.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0.83万元,增长24.54%,主要原因是新分配人员及调入人员经费未纳入预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社会保障缴费、 住房公积金、 抚恤金、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50.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5万元,增长28.33%,主要原因是新分配人员及调入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新分配人员及调入人员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补助费、工会经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2521.60万元,本年支出12521.6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主要支付汤浴水库项目及黄门水源置换项目工程款。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较为准确预算了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0.85%,主要原因是新分配人员及调入人员,导致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较准确的预算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0.85%,主要原因是新分配人员及调入人员,导致经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进行车辆购置,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进行车辆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较准确的预算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0.85%,主要原因是新分配人员及调入人员,导致经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未发生外事接待费,。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本地未发生其他国内公务接待费。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补助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6万元,增长87.78%,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人员数量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召开大型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召开大型会议。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防汛抗旱、水质监测、工程大罐车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1个,二级项目XX个,共涉及资金366.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06%。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河长制工作经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及维修养护费等1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改善7条县级河流水生态环境;二是编制完成14条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评价在目标设定上过于简单;二是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内容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加强对绩效评价实施主体的培训,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保证评价的公平公正;二是建立健全项目绩效支出的各项规章制度。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预算资金到位率为100%,预算编制及执行合理,资金管理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规范,编制完成14条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改善7条县级河流水生态环境,工程达标率100%、工程验收合格率100%,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及群众满意度都达到了预期目标,综合评价该项目结果为优秀。该项目未曾偏离绩效目标。(绩效表见附件)
2.“水质检测中心临时工作人员工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82万元,执行数为6.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足额发放4名水质检测中心临时人员工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无。水质检测中心临时工作人员工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结果为优。
3.“水质检测中心运行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检测水样400个;二是每个水样检测35个指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无。水质检测中心运行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结果为优。
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县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9.59万元,执行数为219.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确保了9个集中供水站47名工作人员工资发放;二是保障了9个供水站正常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县级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结果为优。
5.“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预防监督采购专用计算机和打印设备支持监督检查65次、评审备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12本,二是支付预防监督宣传碑及宣传标语安装费用,开展水土保持宣传5次,水土保持声音广泛传播,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显著提升。
6.“水土保持县级共享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支付水保站2022年度新建淤地坝项目结算审核费,二是支付清水县牛头河发源地景观工程设计费,保证了项目投资到位率。
7.“水土保持监测点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监测点集流池维修加盖,二是采购监测专用计算机1台,保障了监测点正常运转,为监测数据准确性、及时性提供了有力支撑。
8.“水旱灾害防治应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确保了抗旱防汛预警系统高效运转;二是修订方案,提高监测预警系统设备管理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水旱灾害防治应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综合自评指标得分100分,评定等次为优秀。
9.“山洪灾害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山洪灾害县级预警监测平台1台套,维修维护自动雨量站43套,维修维护预警广播设备248套,视频站1套;二是确保防汛指挥系统高效运转,防汛物料充足。及时处置各种防汛险情。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山洪灾害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综合自评指标得分100分,评定等次为优秀。
10.“翻板坝日常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牛头河区域内所有翻板坝的清淤;二是及时发放了管理人员的生活补助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翻板坝日常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综合自评指标得分100分,评定等次为优秀。
11.清水县水利工程运行及管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程支付率100%,工程完成率100%;二是完成效益指标社会服务效益100%,长效管理机制100%;三是完成满意度指标9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设计不规范;二是评价方法单一。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设计不规范问题,通过集思广益,学习借鉴国家、省、市、县及其他部门经验规范本单位评价指标;二是通过专家评议,因素分析等多渠道进行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政府采购规范,资产管理规范,信息化管理覆盖率100%。群众满意度都达到了预期目标,综合评价该项目结果为优秀。
(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清水县水务局部门绩效评价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取暖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工伤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本单位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本单位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反映本单位与水质监测相关的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供水(项):反映本单位农村供水保障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本单位除水利工程建设、水质监测及农村供水以外的其他水利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本单位使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1-清水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