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物价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2016年主要工作 为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我局在年初修订完善了《物价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对负责该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充实。一年来,物价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实行政务公开、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是认真做好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要求设置了政务公示栏,公布了局内领导分工、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等内容。二是加强了政务公开,确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接收和上报各类文件、信息,2016年我局以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日常业务工作类信息81条;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扩大了价格政策的宣传面。三是推行了首问责任制,规定凡是办事群众进入本单位,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为办事群众热情服务、耐心解答、直到群众满意为止。四是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办事流程,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杜绝了暗箱操作等不规范现象发生。 (二)加强收费管理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价格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规范有序的价费环境,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根据相关规定;一是制定了《“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的建立,预防和减少价格检查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问题。二是清理并公布了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收费(价格)和涉企收费项67项(不包括医疗收费),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便于相关单位和人民群众监督。三是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全县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的清理工作,共清理涉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单位28家,行政许可项目137项,行政处罚项目1758项,已将清理结果上报有关单位。 (三)认真受理价格咨询和价格举报案件。我局对价格举报、投诉,实行“集中接听、统一流转、快速办理”的运行机制,对群众价格举报案件,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当天办理,当天答复处理结果。对于要经过调查的案件,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答复举报人,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我局以价格政策为依据进行当面解疑释惑,做到举报人满意为止,积极化解价格矛盾。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案件7件,查处7件,结案率100%,责令退还违法所得0.13万元,罚款100元,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获得群众好评。 (四)认真执行价格政策,着力规范价格秩序。我局紧紧围绕民生价格监管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价格执法检查。2016年,我们围绕上学、看病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价格问题,开展了教育、涉农收费、医疗收费、农资价格三项检查,按先乡镇后县城的顺序逐步进行,检查中小学校24所、乡镇卫生院12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32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起,违法所得2.78万元,案件正在处理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局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发布应当公开的信息,但是,按照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一是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单一,特别是在信息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方面,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不够,借助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兴媒体加大政务公开的能力较弱。三是个别单位仍存在着收费公示不及时,公示内容不规范的问题 三、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打算 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工作投入,健全完善政务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扩大知晓率。一是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办理价格举报、价格投诉、价格政策咨询等工作。二是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逐步将我县辖区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纳入随机抽查对象范围,建立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三是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修改完善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经营性收费目录》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加强收费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密切关注收费许可证取消后,各收费单位按《目录清单》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目录清单外无收费的管理目标,并完善收费公示制度,指导各收费单位更新公示内容,做到公示清楚、准确、切实、规范,从而增强收费的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